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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援助

2015年8月5日,《深圳市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办法》经市政府六届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提高残疾人特殊困难救济补助标准,扩大补助对象范围,进一步提高深圳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本专题给大家提供了深圳残疾人援助补贴标准,申请流程等相关内容!

残疾证
补助

深圳残疾证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深圳残疾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受理条件

广东省户籍年龄在3岁以上,发病或受伤一年以后的残疾人

办理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5、照片

办理流程

1、深圳市户籍残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医院病历和疾病证明到深圳市联福康复中心进行残疾等级鉴定。智力残疾到深圳市康宁医院或深圳市特殊需要儿童早期干预中心鉴定。精神残疾到深圳市康宁医院鉴定。

2、取得残疾评定证明书后,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照片5张和残疾评定证明书到所属社区工作站残协,领取《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残疾人状况登记表》一式四份(社区工作站残协、街道、区残联、市残联各存留一份)。

3、填写好登记表,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残疾等级鉴定证明书到所属社区工作站盖章。社区工作站残协留存登记表一份。

4、登记表三份连同上述有关证件到所属街道办事处验证,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办事处残联公章。原件退回本人,复印件和三份登记表、照片交办事处。办事处留存登记表一份。

5、办事处将两份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残疾等级鉴定证明书的复印件、照片于每月10日前(每月一次)交区残联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6、残疾人证办理好后,街道会统一领回并发给本人。

线下办理地点

各县区残联服务窗口

线上申请办理入口:

微信上添加我们的公众号【深圳查查吧】,在对话框里回复“残疾人证”,即可获取申办入口。

深圳残疾证挂失补办流程

深圳残疾证挂失补办流程

受理条件

本省持证残疾人的残疾人证遗失,应及时报告批准残联,声明作废后可申请补办。

办理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补办申请)

3、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4、照片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第一步:申请,申请人网上录入补办申请信息;

申请入口:

可在微信上添加我们的公众号【深圳查查吧】,在对话框里回复“残疾人证”,即可获取申请入口。

2.第二步:受理,残联受理审核申请信息;

3.第三步:重新发证。

窗口办理流程:

1.第一步:申请,申请人提出补办申请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补办申请)》;

2.第二步:受理,残联受理审核申请资料;

3.第三步:重新发证。

办理地点

各县区残联服务窗口所在地


深圳残疾证怎么注销(附注销条件+流程)

深圳残疾证怎么注销(附注销条件+流程)

受理条件

1)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不再符合残疾标准或死亡的;

2)残疾人本人或智力、精神残疾人及未成年残疾人的监护人要求注销残疾人证的;

3)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失踪、死亡残疾人,批准残联应注销其残疾人证;

4)批准残联定期进行审核查验时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重新评定超过半年以上的。

受理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广东省残疾人证___注销____申请表

3、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申请人网上录入注销申请信息;

申请入口:

微信添加我们公众号【深圳查查吧】,在对话框里回复“残疾人证”,即可获取业务办理入口。

第二步:受理,残联受理申请资料;

第三步:审核;

第四步:注销完成。

线下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申请人提出注销申请并填写《广东省残疾人证___注销____申请表》;

第二步:受理,残联受理申请资料;

第三步:审核;

第四步:注销完成。


深圳残疾证换领流程(附条件+材料)

深圳残疾证换领流程(附条件+材料)

受理条件

残疾人证污损、影响正常使用的,可交回批准残联免费换领。

受理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换领申请)

3、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4、照片

5、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或委托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预审通过后群众可以通过邮寄或亲自将材料送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窗口。

申请入口:

微信添加我们公众号【深圳查查吧】,在对话框里回复“残疾人证”,即可获取业务办理入口。

2.受理(即时):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窗口接件人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当场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委托人)。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即时):区残联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审批(即时):审核后即时审批,区残联工作人当场作出是否予以制证决定,予以制证的,制证人员当场制作证件;

5.办结(即时):审批结束当场办结;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或委托人)向户籍所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即时):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窗口接件人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当场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委托人)。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即时):区残联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即时进行审核;

4.审批(即时):审核后即时审批,区残联工作人当场作出是否予以制证决定,予以制证的,制证人员当场制作证件;

5.办结(即时):审批结束当场办结;

6.送达(办结当天):申请人通过约定方式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证件制作完成后,可至领取窗口领取或通过邮寄送达);


深圳残疾证迁出流程(附条件+材料)

深圳残疾证迁出流程(附条件+材料)

受理条件

残疾人户口迁移的,须同时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

受理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广东省残疾人证_____迁移____申请表

3、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户籍所在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网上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填写表单并上传电子材料。

申请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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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理:社区预审工作人员收到申请后,在2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审通过;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审不通过;申请人材料不齐全的,退回申请人补齐后可再次提交。预审结果通过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发送手机短信告知申请人。预审通过的,申请人需在30日内(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将纸质材料递交或邮寄至受理窗口;超期未提交纸质材料的,预审结果作废。受理窗口收到纸质申请材料后,当场核验纸质材料,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

3.审核:街道残联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审批:区残联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办结:审批完成,当天予以办结,区残联出具《广东省残疾人证迁移证明》。

6.送达:(2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申请人可选择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递交申请资料。

2.受理:(当场)社区接件受理人核验申请材料,对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资格的,不予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应补齐补正的材料。

3.审核:街道残联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审批:区残联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办结:审批完成,当天予以办结,区残联出具《广东省残疾人证迁移证明》。

6.送达:(2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申请人可选择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深圳残疾证类别/等级变更流程(附条件+材料)

深圳残疾证类别/等级变更流程(附条件+材料)

受理条件

1)残疾类别或残疾等级发生变化的本省户籍持证残疾人;

2)持证残疾人原则上在前次鉴定满1年后方可申请重新评定。如1年内确因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发生变化需要重新评定,需提供病例、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办理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广东省残疾人证___重新评定___申请表

3、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5、照片

6、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申请人网上录入变更申请信息;

申请入口:

微信添加我们公众号【深圳查查吧】,在对话框里回复“残疾人证”,即可获取业务办理入口。

第二步:受理,残联受理审核申请信息;

第三步:评残,申请人到残疾评定定点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并提交残疾评定表;

第四步:审核、公示;

第五步:.制证发证,残疾人证打印发放。

线下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申请人提出变更申请,并填写《广东省残疾人证___重新评定___申请表》;

第二步:受理,残联受理审核申请信息;

第三步:评残,申请人到残疾评定定点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并提交残疾评定表;

第四步:审核、公示;

第五步:制证发证,残疾人证打印发放。


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指南

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指南

受理条件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

1、具有广东省户籍;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1-2级的重度残疾人及3-4级的非重度精神、智力残疾人;

3、持有1-4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残疾军人。

申请材料

1、广东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5、银行账号及复印件

申请流程

网上申请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二)预审:街道业务人员预审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资料合格,签署审核意见报区残联审核;资料不合格,退回申请并告知原因;

(三)审查:区残联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资料不合格,退回申请并告知原因;

(四)办结:区民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给予救助,确定补助标准。

(五)拨付:发放补贴

线下申请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或其监护人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行政服务大厅递交申请资料;

(二)受理:行政服务大厅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资料合格,予以受理,当场出具《受理回执》;资料不合格,退回申请,并当场告知原因,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申请人更正后予以受理。

(三)审核:街道办事处自收到审核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报区残联审查;

(四)审查:区残联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资料不合格,退回申请并告知原因;

(五)办结:区民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给予救助,确定补助标准。 (六)拨付:发放补贴。

(四)办结:区民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给予救助,确定补助标准。

(五)拨付:发放补贴

残疾人一次性临时补助申请流程

残疾人一次性临时补助申请流程

受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可提出申请。

(1)持有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突发重病住院或罕见病症住院治疗,或重度精神残疾人长期住院治疗;

(2)持有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发生火灾、水灾、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等重大意外事故,已经按照相关规定申领政府年度临时救助金的除外。

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深圳市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申请表(临时补助)

3、居民户口簿

4、居民身份证

5、社区居民家庭情况说明

6、医疗费用发票

7、出院小结

申请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或委托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预审通过后群众可以通过邮寄或亲自将材料送至社区公共服务站。

(二)受理:社区公共服务站接件人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资料合格,予以受理,当场出具《受理回执》;资料不合格,退回申请,并当场告知原因,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申请人更正后予以受理。社区公共服务站将受理的申请人材料送街道办事处审核。

(三)审核: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审核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签署审核意见报区残联审批。

(四)审批:区残联应当在4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做出是否给予补助的决定。

(五)办结:自审批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区残联理事长会议审议决定补助金额 。 决定给予补助的,确定补助标准,决定不予补助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线下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或其监护人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公共服务站递交申请资料。

(二)受理:社区公共服务站接件人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资料合格,予以受理,当场出具《受理回执》;资料不合格,退回申请,并当场告知原因,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申请人更正后予以受理。社区公共服务站将受理的申请人材料送街道办事处审核。

(三)审核: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审核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签署审核意见报区残联审批。

(四)审批:区残联应当在4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做出是否给予补助的决定。

(五)办结:自审批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区残联理事长会议审议决定补助金额 。 决定给予补助的,确定补助标准,决定不予补助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残疾人教育扶助补贴申请流程

残疾人教育扶助补贴申请流程

受理条件

1.具有深圳市南山区户籍。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符合相关政策文件的申请条件。

申请所需材料

1、南山区残疾学生教育扶助金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5、就读证明

6、有效票据

申请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

2、受理(当场) 申请人向收件单位提交预审通过的材料(可邮寄),收件单位核对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预收件回执》、《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回执》;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并出具《一次性补证告知书》。

3、审核(材料审核5个工作日) 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材料审核,街道残联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核结论告知审批人。

4、审批((5个工作日) 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以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批决定不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短信告知申请人原因。

5、办结(15工作日)审批单位完成审批并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即将发放补贴

6、发放补贴

7、送达 发放补贴到申请人账号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备齐材料到行政服务大厅提交材料,现场申请。

2、受理(当场) 申请人到窗口提交材料,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预收件回执》、《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回执》;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并出具《一次性补证告知书》。

3、审核(5个工作日) 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材料审核,街道残联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核结论告知审批人。

4、审批(5个工作日) 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以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批决定不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短信告知申请人原因。

5、办结(15个工作日)审批单位完成审批并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即将发放补贴

6、发放补贴

7、送达 发放补贴到申请人账号

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助学金申请流程

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助学金申请流程

受理条件

(一)具有广东省户籍;

(二)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残疾人本专科生和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残疾人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申请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录取通知书

5、学生注册证明

6、银行账户

7、“南粤扶残助学工程”申请表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残疾学生网上注册申请;

第二步:审核,省市县三级残联逐级审核后,省残联会同省教育厅审核;

第三步:公示,对最终审核通过的申请对象进行公示;

第四步:发放,向完成公示的对象发放助学金。

残疾人创业培训补贴申请指南

残疾人创业培训补贴申请指南

受理条件

创业培训机构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开班申请,经批准同意组织城乡各类劳动者(非毕业学年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除外)开展免费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

申请材料

1、《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培训收费发票

4、个人银行账户(金融社保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6、学员培训合格证书

申请流程

网上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根据提示准备申请材料。

2.受理。(当场) 接收受理人员对申请进行预审。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受理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应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审查(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部复核程序,确定符合发放补贴条件的进行公示。不符合条件的由受理部门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如申请人确能提供合理说明或补充合格资料的,可重新提出申请。

4、公示(公示7个自然日不计入承诺时限) 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的,进入支付流程。公示有异议的,由受理部门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5、办结 (当场) 申请复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完成办结。

6、送达 该业务无送达步骤,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复核通过后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补贴拨入申请人/单位的银行账户。

窗口申请流程:

1、申请 参加创办企业培训和创业实训且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应当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其中,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向学校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

2、受理(当场) 培训考核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本人身份类别符合政策规定的其中一项(以本人完成培训报名当时所具有的身份为准),可携带下列材料前往申报,受理部门现场初核确定受理的,出具受理回执并采集资料的数字化图像文件。

3、审查(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部复核程序,确定符合发放补贴条件的进行公示。不符合条件的由受理部门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如申请人确能提供合理说明或补充合格资料的,可重新提出申请。

4、公示(公示7个自然日不计入承诺时限) 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的,进入支付流程。公示有异议的,由受理部门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5、办结 (当场) 申请复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完成办结。

6、送达 该业务无送达步骤,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复核通过后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补贴拨入申请人/单位的银行账户

失业残疾人上岗补贴申请流程

失业残疾人上岗补贴申请流程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性16-59岁,女性16-49岁,女干部16-54岁)且持有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或各区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或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性16-59岁,女性16-49岁,女干部16-54岁)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户籍残疾军人;

2)上岗就业已满一个月的;

3)上岗前已进行失业登记,领取了《深圳市残疾失业人员证》或《深圳市残疾失业员工证》;

4)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岗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申请材料

1、深圳市残疾失业人员证

2、《深圳市户籍失业残疾人上岗补贴申请表》

3、深圳市残疾失业员工证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5、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6、申请人银行卡

网上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sbs.sz.gov.cn/apply/ui/4403040000005026779000000300746003),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网上核验材料,预审通过后将纸质材料送至或邮寄至区残联人联合会,收到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受理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受理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告知补齐;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审核。 区残疾人联合会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审批。审核通过后,区残疾人联合会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办结。审批通过后,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

6.送达。办理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同意拨付失业残疾人上岗补贴款项。

残疾人住房补助申请流程

残疾人住房补助申请流程

受理条件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予批准:

1、持有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残疾人家庭或者单身残疾人居民,未购买过任何形式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

3、未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未领取住房货币补贴;

4、残疾人家庭成员或者单身残疾人居民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深圳市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申请表

3、居民户口簿

4、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5、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结果单

6、申请人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声明

7、居民身份证

8、存折或银行卡

申请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sbs.sz.gov.cn/apply/ui/4403030000004557676380001000723005),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二)受理:自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受理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告知补齐;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三)审核:街道残联应当自收到审核材料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审批:区残联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做出是否给予补助的决定。

(五)办结:审批通过后,区残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结。决定给予补助的,应当确定补助标准,并制作书面决定一式四份,分送区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申请人所在街道办事处及申请人。决定不予补助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线下申请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或其监护人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政务服务综合窗口递交申请资料。

(二)受理: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核验。申请人资料合格,予以受理,当场出具《受理回执》;资料不合格,退回申请,并当场告知原因,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申请人更正后予以受理。

(三)审核:街道残联应当自收到审核材料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审批:区残联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做出是否给予补助的决定。

(五)办结:审批通过后,区残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结。决定给予补助的,应当确定补助标准,并制作书面决定一式四份,分送区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申请人所在街道办事处及申请人。决定不予补助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