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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补贴

在深圳工作生活政府会给到很多的补贴,比如说创业补贴、租房补贴,人才补贴等等,而就业补贴也是有很多的种的,本专题主要跟大家分享一些深圳就业补贴申请流程,深圳就业补贴领取流程,深圳就业补贴政策标准等相关内容。

申请指南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办事指南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办事指南

  设定依据

  (一)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88号)第七条第(五)点;

  (二)《关于明确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申请和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213号)第五点。

  申请条件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安排的见习活动,见习单位在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持办理资料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办理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人员花名册》(需见习人员签名);

  (三)见习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只需首次申领提供);

  (四)见习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

  (五)见习协议书复印件;

  (六)见习单位向见习人员发放见习补贴明细账(单)

  (七)见习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复印件。

  办理地点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办理机构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时间

  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联系电话

  12333。

  办理流程

  (一)窗口或网上申请。本补贴项目按月申请,申请单位应在每月15日(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前在网上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人员花名册》。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花名册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二)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三)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四)公示。审核机构对已通过审核的申请进行汇总,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核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审批机构审批。

  (五)审批。

  (六)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申请单位账户。如打款不成功的,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更多深圳就业补贴申请攻略:

深圳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申请攻略

  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申请攻略

  设定依据

  (一)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88号)第七条第(二)点;

  (二)《关于明确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申请和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213号)第二点。

  申请条件

  (一)普通高等学校组织毕业学年学生(毕业学年指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含非广东生源)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应事先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开班申请。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由高校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二)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学年学生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由高校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办理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申请表》;

  (二)《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人员花名册》(需学生签名);

  (三)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学生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高校的银行基本账户;

  (六)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开班的批复复印件。

  办理地点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办理机构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时间

  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联系电话

  12333

  办理流程

  (一)窗口或网上申请。本项目按月受理,申请高校每月15日(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前在网上组织培训学生填写《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申请表》和《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人员花名册》。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花名册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二)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三)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四)公示。审核机构对已通过审核的申请进行汇总,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核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审批机构审批。

  (五)审批。

  (六)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申请单位账户。如打款不成功的,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更多深圳就业补贴申请攻略:

深圳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指南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指南

  设定依据

  (一)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88号)第七条第(七)点;

  (二)《关于明确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申请和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213号)第七点;

  (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第三点第(十三)点;

  (四)《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3〕3102号)。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毕业所在自然年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

  (一)城乡困难家庭(“家庭困难”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高校毕业生;

  (二)残疾高校毕业生;

  (三)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我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年度毕业生。

  办理材料

  (一)《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二)《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三)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四)城乡困难家庭的相关证件(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零就业家庭证明);

  (五)高校毕业生的残疾人认定证件复印件;

  (六)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七)高校毕业生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卡)/高校的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办理地点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办理机构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时间

  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联系电话

  12333。

  办理流程

  (一)学校公示。高校于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组织符合条件学生自愿申请该补贴,申请材料包括:《广东省城乡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高校毕业生所持家庭困难的相关证件(证明)、身份证等原件(查验)及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所在高校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二)窗口或网上申请。在每年4月20日前,由高校在组织公示通过的补贴对象在网上填写《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和《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花名册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三)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四)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五)公示。审核机构对已通过审核的申请进行汇总,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核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审批机构审批。

  (六)审批。

  (七)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如打款不成功的,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更多深圳就业补贴申请攻略:

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设定依据

  (一)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88号)第七条第(六)点;

  (二)《关于明确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申请和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213号)第六点。

  申请条件

  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可由用人单位代为申请或本人自行申请。

  办理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表》;

  (二)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

  (三)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不提供纸质件,由系统校验);

  (五)6个月以上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六)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七)用人单位出具的上年度从业人数、营业收入情况和所属行业的证明;

  (八)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办时提供)。

  办理地点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办理机构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时间

  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联系电话

  12333

  办理流程

  (一)窗口或网上申请。本补贴项目按月申请,申请人或代办单位应在每月15日(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前在网上填写《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表》。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二)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三)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四)公示。审核机构对已通过审核的申请进行汇总,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核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审批机构审批。

  (五)审批。

  (六)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高校毕业生账户。如打款不成功的,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更多深圳就业补贴申请攻略:

深圳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办理指南

深圳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办理指南

受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1、取得培训补贴目录内本市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含复审换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含复审换证),可以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2、取得《补贴目录》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家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不含复审换证)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也可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持本市有效居住证人员;

(三)本市登记失业人员;

(四)本市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人员;

(五)在本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离校两年未就业实名登记的本市高校毕业生。

符合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条件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同时申领一次性500元的生活费补贴(含交通费补贴)。一次性生活费补贴不可单独申领,随同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一并申请发放。

具体条件如下:

(一)广东省内或本市对口帮扶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二)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低保家庭成员;

(三)在本市毕业2年内的“两后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下同)中的农村学员。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及受理。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用户名和密码,注册成功后申请人于相关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补贴。市人力资源部门在统一受理平台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

2、审核。市人力资源部门7个工作日内在申报系统中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审批。市人力资源部门领导在7个工作日内对已审核的申报材料做成审批通过或不通过决定。市人力资源部门领导审批通过后,市人力资源局经办部门对发放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4、办结。公示通过后,市人力资源局做出是否发放补贴的决定,进入补贴支付环节。

5、送达。申请人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业务办理状态,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材料

1.符合生活费补贴申领条件人员,属本市毕业2年内的“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需提供本市教育部门核发的九年义务教育初、高中毕业证书

2.符合生活费补贴申领条件人员,属本市毕业2年内的“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3.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扶贫手册

深圳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办理指南

深圳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办理指南

受理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已享受离退休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除外)

取得职业技能证书,且近3年内不存在弄虚作假、以欺骗手段获取技能补贴行为的,均可按本办法申领技能补贴:

(一)除全日制在校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外的本省户籍城乡劳动力;

(二)持有我省核发的有效居住证的外省在粤务工人员,以及持有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在粤就业的港澳台人士;

(三)余刑在24个月内的在粤服刑人员和强制戒毒人员。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复核条件的申请人于证书核发日期一年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填报信息,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并上传相关附件。

2、审核。是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申请后于15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上审核。审核通过后市人力资源部门于10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复核。

4、审批。复核通过后,市人力资源部门领导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审批后进入公示环节。

5、公示。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特殊环节不计入时限。在公示完毕后即时作出是否发放的决定,本事项办结。

申请材料

深圳市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办理指南

深圳市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办理指南

受理条件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

在我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参保时间计算到申请当月的月底)

失业保险关系从市外转入我市的企业职工,其在市外的参保时间可合并计算。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国家公布的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及受理: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用户名和密码,注册成功后申请人于相关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补贴。市人力资源部门于1个工作日内在统一受理平台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

2、审核:市人力资源部门于6个工作日内在申报系统中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审批:市人力资源部门领导于10个工作日内对已审核的申报材料做成审批通过或不通过决定。

4、其他环节:市人力资源部门领导审批通过后,市人力资源局经办部门对发放名单进行公示7个自然日(特殊程序不计入承诺时限内)。

5、办结:公示通过后,市人力资源局做出是否发放补贴的决定,进入补贴支付环节。 6、送达:审批通过后送达市社保经办机构支付补贴。

申请材料

深圳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指南

深圳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办理材料

(一)《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申请表》;

(二)由灵活就业人员签名、雇主签名确认或灵活就业人员所在社区盖章确认的灵活就业岗位和地址等证明材料;

(三)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不提供纸质件,由系统校验);

(五)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应提供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六)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或半年)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七)灵活就业人员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卡)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灵活就业人员首次申报时应全部提供,以后正常申报时,只需提供第(一)、(二)、(六)项材料。

办理地点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办理机构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时间

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联系电话

12333。

办理流程

(一)窗口或网上申请。本补贴项目按季度或半年申请,申请单位应在每季度或半年后首月15日(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前,在网上填写《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申请表》。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二)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三)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四)公示。审核机构对已通过审核的申请进行汇总,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核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审批机构审批。

(五)审批。

(六)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申请单位账户。如打款不成功的,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深圳毕业生岗位补贴申领指南

深圳毕业生岗位补贴申领指南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用人单位:

(一)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岗位就业(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办理材料

(一)《岗位补贴申请表》;

(二)《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需享受补贴人员签名);

(三)用人单位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岗位补贴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岗位补贴人员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不提供纸质件,由系统校验);

(六)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岗位就业的,需提供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就业证明材料;

(七)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或半年)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八)用人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用人单位首次申报时应全部提供,以后正常申报时,除享受人员发生变动外,只需提供第(一)、(二)、(七)项材料。

办理地点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办理机构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时间

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联系电话

12333。

办理流程

(一)窗口或网上申请。本补贴项目按季度或半年申请,申请单位应在每季度或半年后首月15日(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前,在网上填写《岗位补贴申请表》和《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花名册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二)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三)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四)公示。审核机构对已通过审核的申请进行汇总,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核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审批机构审批。

(五)审批。

(六)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申请单位账户。如打款不成功的,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深圳创业租金补贴申领指南

深圳创业租金补贴申领指南

一、事项名称

申领创业租金补贴。

二、设定依据

(一)《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第三点第(八)点;

(二)《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5〕109号)第九条第(三)点。

三、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补贴对象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可以申请租金补贴:

(一)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

(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三)军转干部;

(四)复退军人;

(五)登记失业人员;

(六)就业困难人员。

四、办理材料

(一)《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属就业困难人员的应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复印件,属在校生的应提供学生证,属毕业生的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属复退军人、军转干部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四)初创企业的银行账户复印件;

(五)场地租用合同(租用地址应与注册登记地一致);

(六)缴纳租金的凭证复印件(发票、收据或银行流水);

(七)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推行“告知承诺制”的地区,申请人按规定提交前4项材料,并承诺6个月内提供第(五)-(七)项材料的,还应提交承诺书。

五、办理地点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六、办理机构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七、收费标准

免费。

八、办理时间

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九、联系电话

12333。

十、办理流程

(一)窗口或网上申请。本项目按月受理,申请人每月15日(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前应在网上填写《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二)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三)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四)审批。

(五)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所创办的企业,人社部门跟踪并记录资金划拨情况。如打款不成功,则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六)公示。资金划拨完成后,人社部门应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批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邮箱,接受社会举报和监督。

(七)出现未提交承诺材料情况的处理。申请人按照“告知承诺制”领取补贴资金,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材料的,最迟应在承诺期限到期之日起15日内将补贴资金退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帐户。

(八)出现公示不通过情况的处理。如公示期间发现申请人存在造假行为的,通知申请人在15日内将补贴资金退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帐户。

深圳创业项目征集和补贴申请指南

深圳创业项目征集和补贴申请指南

受理条件

1、项目符合本市经济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绿色产业、低碳经济、循环经济、新兴产业、环境保护和高新技术的要求,符合服务、经营模式创新和带动就业的需求。

2、创业项目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限制项目。项目持有人应具有对项目的所有权、经营权或代理权。

3、创业项目要求投资少、风险小、市场前景好以及适合在本地落户发展,加盟的投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4、创业项目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项目持有人具备为创业者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5、项目持有人已在本市取得合法经营资质并实际经营创业项目一年以上。

6、已经入库并享受创业项目征集补贴的项目,不再受理。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项目持有人申报创业项目的,应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sbs.sz.gov.cn/shenzhen/project/apply?applyUrl=http://210.76.66.109:7006/gdweb/ggfw/web/pub/ggfwldl.do)进行单位注册立户;完成注册立户后,填报创业项目入库申请,详细说明项目的基本概况、市场前景、风险提示、目标客户、管理模式以及相关成功案例等,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

2、受理。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创业项目申请材料,受理时限为即时受理。

3、审核。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时限为5个工作日。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汇总递交申请资料的创业项目,组织项目评审。项目评审由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从创业导师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创业导师组成评审组进行。

4、公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经评审通过的创业项目公示7个自然日,特殊时限不计入承诺总时限内。

5、审批。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纳入创业项目库,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入库项目可获得一次性3000元的创业项目征集补贴。

6、办结。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结果告知项目持有人,发放创业项目征集补贴;审批后即时办结。

7、送达。市级公共就业机构对审批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补贴支付环节,申请人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业务办理状态。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发布征集创业项目的通知,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持有人,可以递交申请材料。

2、受理。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创业项目申请材料,受理时限为即时受理。

3、审核。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时限为5个工作日完成。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汇总递交申请资料的创业项目,组织项目评审。项目评审由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从创业导师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创业导师组成评审组进行。

4、公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经评审通过的公示7个自然日,特殊时限不计入承诺总时限内。

5、审批。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纳入创业项目库,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入库项目可获得一次性3000元的创业项目征集补贴。

6、办结。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结果告知项目持有人,发放创业项目征集补贴;审批后即时办结。

7、送达。市级公共就业机构对审批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补贴支付环节,申请人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业务办理状态。

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深圳)

2.创业项目征集补贴费用审批表

3.居民身份证

4.创业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