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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

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通过结婚登记,可以对公民的婚姻的建立进行监督,有利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以国家的强制力确保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巩固。本专题主要讲解了深圳结婚登记预约,深圳结婚证办理流程,深圳结婚证办理材料等相关内容。

办理指南
服务网点

深圳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流程

  深圳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流程

  预约流程

  第一步:

  进入深圳民政官方公众平台,点击“婚姻登记”,然后填写男女双方户籍信息

  办理入口:

  第二步:

  选择婚姻登记时间和地点,然后进入男女双方个人基本信息填写。

深圳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流程
深圳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流程
深圳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流程
深圳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流程

  深圳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注意事项

  1、预约须提前1个自然日申请,可预约1个月内的号源。

  2、请按照预约日期和时间段到场报到。如不能按约办理的,应当提前2个自然日以上取消预约,过时无法取消。如没及时取消且未按约到场办理的,视为爽约。

  3、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列入预约黑名单,180天内不接受预约:①180天内爽约2次;②180天内取消5次;③180天内爽约一次、取消2次;④30天内取消3次。

  4、办理登记时,请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材料,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全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5、广州、深圳、佛山三市实施“全城通办”。

  6、在广州市申请补领结(离)婚证的,如属有婚姻登记档案可查的,可“全城通办”;如属查无婚姻登记档案的,请向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原结(离)婚登记经办婚姻登记处预约。


深圳结婚登记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深圳结婚登记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受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3、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4、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

  5、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6、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7、双方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8、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9、双方所持证件及证明材料符合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和《广东省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要求。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居民户口簿

  4、当事人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5、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6、离婚人士提供的离婚证件

  7、丧偶人士须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办理流程:

  1. 申请: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区婚姻登记机关,当场提出申请。

  2. 受理:(当场)登记员核验申请材料,当事人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予以受理,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 审核:(当场)登记员审核当事人提交的材料。

  4. 审批:(当场)登记员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见证当事人签名并按指纹。

  5. 办结:(当场)登记员打印结婚证。

  6. 送达:当场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网上预约办理入口:

深圳结婚登记办理指南(港澳/台湾/出国/华侨/外国人)

   深圳结婚登记办理指南(港澳/台湾/出国/华侨/外国人)

  办理条件

  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在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或离婚;

  4.当事人持有《广东省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5.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或经办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加盖印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

  6.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办理材料

  一、涉香港居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涉香港居民(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2、回乡证(也叫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香港居民身份证

  二、涉澳门居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涉澳门居民(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2、回乡证(也叫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澳门居民身份证

  三、涉台湾居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涉台湾居民(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2、台胞证(也叫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台湾居民身份证

  四、涉外国华侨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护照及旅行证件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五、涉外国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护照及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当场):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区婚姻登记机关当场提出申请。

  2.受理(当场):登记员现场核验申请材料,当事人符合申请条件,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当场予以受理,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当事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请其将材料补充齐全后再重新提出申请。

  3.审核(当场):登记员当场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见证当事人签名并按指纹,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4.审批(当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核环节完成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5.办结(当场):所有条件符合,通过审批的,登记员当场打印婚姻登记证,当场颁发给当事人双方。

  6.送达(当场):婚姻登记证邮寄或当场颁发给当事人双方。

  网上预约办理入口:

深圳结婚证补办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深圳结婚证补办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补办条件及材料

  一、补办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深圳市户籍居民,可提出申请:

  1.当事人是辖区户籍居民。

  2.原登记机关在本辖区。

  二、补办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现场领取)

  4、婚姻登记档案证明(在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时,原登记机关不在现户籍所在地的必须提供原婚姻登记档案证明,否则不用提供)(深户和非深户在深圳结婚不需要提供)

  5、2寸红底照片

  注意事项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补办流程

  1. 申请: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区婚姻登记机关,当场提出申请

  2. 受理:(当场)登记员核验申请材料,当事人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予以受理,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 审核:(当场)登记员审核当事人提交的材料。

  4. 审批:(当场)登记员填写《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见证当事人签名并按指纹。

  5. 办结:(当场)登记员打印结婚证(领证后如有需要可自行选择邮寄)。

  6. 送达:(当场)将结婚证颁发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

  网上预约办理入口:

深圳结婚证办理网点(地址+电话+上班时间)

  深圳结婚证办理网点(地址+电话+上班时间)

  圳市坪山区行政服务大厅婚姻登记服务厅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3号)

  办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沙坣社区东纵路145号旭丰楼东座9楼901室(综合窗口1-3号)

  办公电话:0755-8462216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365路、812路、818路、939路、b726路、b762路、b764路、m279路、m357路、m422路,谷仓吓站。

  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婚姻登记服务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管委会五号楼一楼大鹏新区婚姻登记处大厅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55-28333039

  办公时间: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968b线 b969路 b970路 e26区间 m220路 m456路 m457路 高峰专线99路 大鹏新区

  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婚姻登记服务厅龙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6号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77号海关大厦西座三楼南侧龙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5-2894817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 ;周一至周五下午14:00-18:00。每年的1月1日(元旦)、5月1日(劳动节)、10月1日(国庆节)当日照常上班一天,其它法定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请乘坐公交车M367路,M139路,365路,398路,833路,E27路,M219路,M220路,M229路,M230路,M304路,M318路,M458路,M501路至龙岗海关大厦公交车站下车。

  深圳市光明区婚姻登记处综合业务窗口3楼婚姻登记处1-3号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商会大厦3楼婚姻登记处1-3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5-88211351

  办公时间:周一-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周五下午2:00-5:30;元旦节、劳动节、国庆节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位置指引:B659/B960/B660/B966/M411

  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21号1楼1-7号窗口(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专业分厅)

  办公电话:0755-25608873

  办公时间: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4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法定节假日当日正常受理业务,其它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1.搭乘地铁:在地铁5号环中线-怡景站(C出口)出站,往德智路方向步行大概十分钟。

  2.搭乘公交:13路、104路、223路、229路、308、M373、B909路在天井湖站下车 。

  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城四区龙井二路99号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楼1-7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5-27751404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9:00-12:00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元旦”、“五一”、“十一”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乘坐公交车:B904,到妇儿中心站下车。步行50米。

  深圳市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农园路30号香蜜公园西门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室

  办公电话:0755-96980、0755-8292804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9:00--12:00,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2:00--6:00。“元旦”、“五一”、“十一”假期当日正常受理业务,其他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一、地铁: ①7号线农林站C出口;②2号线侨香站B出口。 二、公交: ①农园路公交站:M398路(原245路); ②市委党校公交站:44路 、B689路、K318路、K384路、高快巴士16路

  深圳市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婚姻登记服务厅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龙路8号一楼婚姻登记处1.2.3.4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5-2333617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9:00-11:30;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4:00-17:30 (元旦、五一、十一当天上班)

  位置指引:地铁4号线清湖地铁站A出口附近

  深圳市盐田区婚姻登记中心

  办理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1088号13楼1310室

  办公电话:0755-22320204

  办公时间:一、周一至周五正常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二、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提供婚姻登记预约服务的时间为: 1、每周六上午值班半天(不含法定节假日的周六); 2、每年元旦(1月1日)、劳动节(5月1日)、以及国庆节(10月1日)当天值班一天。 业务受理时间为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30。 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提供婚姻登记服务实行预约登记制度,仅为成功预约的群众办理婚姻登记服务。

  位置指引:1.工青妇活动中心站 358路、68路 2.东和路口站 B924路、B961路、M314路、M444路 3、盐田区政府站 205路、308路、358路、387路、85路、B924路、E26路、M191路、M199路、M314路、M362路、M437路、M444路、M520路

  深圳市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婚姻登记服务厅

  办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与南头街交汇处(西南角),一楼婚姻登记处窗口

  办公电话:0755-2666161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公交:204路;226路;331路;332路;373路;m182路;m206路;m242路;m506路;n27路;n4路 到南山欢乐颂站。地铁:1号线 桃园站。

  深圳婚姻事务网上预约办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