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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报到

毕业生领到报到证后,要及时到报到证签往单位报到并盖章。按规定没在报到期限内报到的或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就业手续。本专题讲述深圳毕业生报到接收等业务的办理指南及流程等内容。

毕业生报到证

深圳毕业生报到流程(流程+材料)

  深圳毕业生报到流程(流程+材料)

  报到所需材料

  一、原深圳户籍的

  1、身份证

  2、《就业报到证》

  二、非深圳户籍的

  1、《毕业生介绍信》

  2、《就业报到证》

  注意事项

  1、如接收表上有其他的要求的,请按接收表上的具体要求携带材料

  2、介绍信是在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中打印(也就是你们一开始申报入户的地方)

  报到地点及流程

  原深圳户籍的

  在材料上传并成功提交系统后,申请人需要携带材料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上备注的报到时间、地点处办理报道手续

  非深圳户籍的

  在派出所或网上申报办理入户手续成功后,申请人需要携带材料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上备注的档案保管单位办理并存入个人档案。

  接收表地址显示位置

  党组织关系转移

  深圳市属和驻深内联等单位接收毕业生,由接收单位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到市老干部活动中心1楼老干部服务窗口办理接转手续(地址:上步中路东侧1002号,深圳科学馆对面,市总工会房)。各区接收的毕业生,由接收单位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到各区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

  咨询电话:12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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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接收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应届毕业生接收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受理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二)身体健康。

  (三)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府函〔2016〕59号)及《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4号)审批同意后,办理接收。

  申请材料

  1、毕业证

  2、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居民身份证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毕业生或呈报单位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注册账号并登录填报信息;呈报单位需完成人才引进单位立户

  2. 个人申办:毕业生自行测评并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本人签字 ;呈报单位申办:毕业生可填报信息提交给呈报单位,呈报单位经办人校核后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呈报单位签字盖章后交毕业生;

  3.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持《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回校办理派遣手续、到户籍地办理迁移证;深圳户籍毕业生回校办理派遣手续

  4. 毕业生登录人才引进系统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无误后正式提交信息和材料。

  5. 系统校验毕业生信息,非深圳户籍毕业生信息校验通过的,按照公安部门短信指引,到拟入户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非深户毕业生信息验证不通过的,业务办结,毕业生可核实信息后重新申报。深圳户籍的毕业生学历信息验证通过的,按照业务指南指引,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到权属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6.受理。人力资源部门在系统受理或系统自动受理,材料不齐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信息不真实、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且信息真实、一致的,受理。

  7.审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即办。

  8.审批。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即办。

  9.决定。审批不通过的,当场告知或系统反馈不予办理理由;审批通过的,出具审批文件。

  10.文件送达。审批文件以电子数据方式推送发改部门、公安部门,申请人根据公安短信通知办理入户手续。如申请人或呈报单位需要纸质审批文件,可在系统自行打印审批文件;呈报单位经办人也可按照约定方式(到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领取审批文件。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人或呈报单位(指用人单位)经办人到窗口提出申请

  2. 窗口人员告知毕业生或呈报单位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注册账号并登录填报信息;呈报单位需完成人才引进单位立户

  3. 个人申办:毕业生自行测评并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本人签字 ;呈报单位申办:毕业生可填报信息提交给呈报单位,呈报单位经办人校核后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呈报单位签字盖章后交毕业生;

  4. 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持《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回校办理派遣手续、到户籍地办理迁移证;深圳户籍毕业生回校办理派遣手续

  5. 毕业生登录人才引进系统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无误后正式提交信息和材料。

  6.系统校验毕业生信息,非深圳户籍毕业生信息校验通过的,按照公安部门短信指引,到拟入户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非深户毕业生信息验证不通过的,业务办结,毕业生可核实信息后重新申报。深圳户籍的毕业生学历信息验证通过的,按照业务指南指引,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到权属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7.受理。人力资源部门在系统受理或系统自动受理,材料不齐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信息不真实、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且信息真实、一致的,受理。

  8.审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即办。

  9.审批。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即办。

  10.决定。审批不通过的,当场告知或系统反馈不予办理理由;审批通过的,出具审批文件。

  11.文件送达。审批文件以电子数据方式推送发改部门、公安部门,申请人根据公安短信通知办理入户手续。如申请人或呈报单位需要纸质审批文件,可在系统自行打印审批文件;呈报单位经办人也可按照约定方式(到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领取审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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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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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条件

  自愿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申请材料

  1、深圳市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书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即时) 申请人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注册,在线办理自动跳转登录“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自助办理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

  2、受理(即时)申请人完善信息后,系统自动受理

  3、审核(即时) 本人信息已在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库内的,信息系统直接比对身份信息

  4、审批(即时)申请人补充更新相关信息项后,系统比对身份信息通过,完成审批

  5、办结(即时)信息比对核实通过的,即完成实名登记. 本人信息不在数据库内无法直接进行比对核实的,由本人前往户籍地或者居住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

  线下办理流程:

  1、(即时)申请 申请人前往户籍地或者居住地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即时)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材料后,应当当场进行核对。对于材料齐全、属于对象范围的,出具《受理回执》;对于材料不齐全的,出具《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对于不属于补贴对象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回执》。

  3、(即时)审核 审核申请资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4、审批(即时)对材料齐全可当场核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身份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当场核实并出具确认书。

  5、办结(即时) 审批完成后,当场打印领取《未就业实名制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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