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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存

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公积金缴存年度。下面就来跟大家讲述一下公积金的缴存方式和流程等相关内容吧!

缴存办理
单位开户登记

深圳公积金补缴流程

  深圳公积金补缴流程

  受理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个人账户已设立。2.补缴职工在单位名下。

  业务办理须知:

  1.单位托收方式入账的,因托收账户余额不足、账户变更等原因造成本次汇补缴托收失败的,将不再托收,单位须重新办理本业务。

  2.当月发起上月的补缴往月且入账时间在当月10日(不含)之后的,系统将会自动终止单位的托收功能。单位还应发起当前月的汇缴并成功入账,才能恢复自动托收功能。

  3.单位已停止托收的,办理汇缴当月业务后,公积金中心将自动在下月托收日次日发起次月的自动托收(在当月的10日前办理前一月的补缴往月也可视为汇缴当月,发起自动托收后,当月托收日已过的可于次日托收当月住房公积金,未到托收日的于托收日次日托收当月住房公积金)。未托收成功的,将连续托收至次月10日,可连续托收三个月。连续托收三个月不成功的,将终止托收。

  4.采用支票或现金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到单位缴存银行指定的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汇补缴业务: (1)工行红围支行营业部 (2)工行宝安支行(3)工行龙岗支行(4)建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5)建行宝安支行营业部(6)建行龙岗支行营业部(7)中行上步支行 (8)中行深圳宝安支行(9)中行深圳龙岗支行(10)中信深圳香蜜湖支行(11) 中信宝城支行(12)中信布吉支行(13)平安银行分行营业部 (14)平安银行宝安支行(15)平安银行龙岗支行(16)交行华侨城支行 (17)交行宝安支行(18)交行龙岗支行(19)招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20)招行宝安支行(21)招行龙城支行。

  5. 采用支票方式缴存的,支票的收款人全称为: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资金在途时间较长或实际需缴金额与支票金额不一致,造成住房公积金款项未能及时入账的,由单位承担责任。

  申请材料

  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加盖单位公章。)

  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清册(加盖单位公章)

  汇(补)缴金额一致的支票和进账单(选择现金入账时需提供该项资料)

  现金缴款单(选择现金入账时需提供该项资料)

  专办员身份证件

  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委托非专办员办理时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代替);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通过“补缴往月业务”/“少缴补缴业务”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深圳公积金业务入口:

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 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 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 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深圳公积金申请缓缴流程

  深圳公积金申请缓缴流程

  受理条件

  1.单位申请缓缴业务时所在年度之前的两个年度亏损(其中民营企业为申请缓缴业务时所在年度之前一个年度亏损);2.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审议通过,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

  以上条件满足其中一条即可申请。

  业务办理须知:

  (一)缓缴业务:

  1. 单位申请缓交业务时所在年度之前的两个年度连续亏损(其中民营企业为申请降低比例时所在年度之前一个年度亏损)的特别提示:

  (1)上述连续亏损的近两年是指单位缓缴业务申请执行起始年度往前计算的两个年度。民营企业亏损满一年是指民营企业降低比例或缓缴业务申请执行起始年度往前计算一个年度。

  (2)单位申请缓缴业务审批通过的,以审批通过之日起算,最多不超过两年。

  (3)缓缴期限届满后,单位自动恢复到申请前的缴存状态;单位需继续缓缴的,应在终止日期前30日内按以上程序申请办理。

  (4)决议书上的会议时间、法定代表人签名时间必须早于申请表上填写的公示时间。

  (5)办理了缓缴业务的单位,可办理提前恢复缴存业务。同时,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单位应按规定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6)该项业务须预约至各管理部办事大厅办理。

  2.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特别提示:

  (1)企业是否受疫情影响且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困难,由企业诚信申报。

  (2)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2020年底前提出申请,申请期限以审批通过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缓缴业务期限届满后,单位自动恢复到申请前的缴存状态。

  (4)决议书上的会议时间、法定代表人签名时间必须早于申请表上填写的公示时间。

  (5)办理了缓缴业务的企业,可办理提前恢复缴存业务。同时,待经济效益好转后,企业应按规定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6)该项业务须预约至企业缴存银行网点办理。

  3.以上业务办理情况以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二)提前恢复缴存业务:

  单位办理缓缴以后,因经营状况有所好转等原因可申请提前恢复缴存状态。申请提前恢复缴存状态的单位应在期限到期前30日提出申请。

  办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单位缓缴确认表

  近两年审计报告(1.审计报告应由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注:民营企业只需提供近一年审计报告);2.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申请时,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无需出具审计报告。)

  经公示后的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书 ,加盖相应印章。)

  专办员身份证件

  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委托非专办员办理时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代替);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通过“缓缴业务”/“提前恢复缴存业务”情形填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深圳公积金业务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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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 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即时办结。

  6 送达:业务受理回执当场给申请人。

深圳公积金汇缴办理流程

  深圳公积金汇缴办理流程

  受理条件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申请材料

  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加盖单位公章)

  专办员身份证件

  现金缴款单(如选择现金入账时提供该资料)

  汇(补)缴金额一致的支票和进账单(如选择支票入账时提供该资料)

  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委托非专办员办理时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代替);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 “汇缴业务”,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深圳公积金业务入口:

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深圳公积金个人免缴办理流程

  深圳公积金个人免缴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

  办理了个人免缴职工可申请个人应缴部分恢复至与单位应缴部分一致。

  办理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免缴或恢复正常缴存比例申请清册(须职工本人签字并加盖个人指模。)

  2.专办员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通过“个人免缴业务”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深圳公积金业务入口:

深圳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业务办理流程

  深圳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业务办理流程

  受理条件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职工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中止工资关系而暂停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如停薪留职)。

  办理所需材料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申请清册(加盖单位公章)

  专办员身份证件

  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委托非专办员办理时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代替);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 “个人账户封存业务”,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深圳公积金业务入口:

: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深圳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业务办理流程

  深圳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业务办理流程

  受理条件

  职工在本市变更工作单位的,由新单位办理职工账户启封手续。

  办理所需资料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申请清册(加盖单位公章)

  专办员身份证件

  授权委托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 “个人账户启封业务”,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深圳公积金业务入口:

>  6 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账户启封

深圳公积金集中封存业务办理流程

  深圳公积金集中封存业务办理流程

  受理条件

  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且未在其他单位就业或职工所在单位已撤销、解散、破产等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状态为账户未生效或封存。

  申请所需材料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集中封存申请清册(加盖单位公章)

  专办员身份证件

  职工身份证件(仅职工本人办理时提供)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委托非专办员办理时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代替);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通过“集中封存业务”情形填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深圳公积金业务入口:

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 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 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 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深圳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办理流程

  深圳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办理流程

  受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缴存额汇缴,且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再变更。 每年年度调整的办理时间、办理流程、办理材料、办理地点由中心另行通知。

  申请所需材料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请清册(加盖单位公章)

  专办员身份证件

  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委托非专办员办理时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代替);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 “缴存基数调整业务”,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深圳公积金业务入口:

: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深圳公积金开具单位缴存证明办理流程

  深圳公积金开具单位缴存证明办理流程

  受理条件

  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开设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并按时、全员建缴、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由于自身业务需要,可申请开具缴存情况(守法)证明。

  申请所需材料(单位加盖公章)

  开具缴存证明的书面申请(提供申请时最近三个月的《深圳市社会保险费缴交明细表》)

  社会保险费缴交明细表

  专办员身份证件

  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委托非专办员办理时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代替);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通过“开具单位缴存证明业务”情形填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深圳公积金业务入口:

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 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 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 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深圳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办理流程

  深圳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办理流程

  受理条件

  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且在本公积金年度还未调整过缴存比例。

  申请所需材料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表(加盖单位公章)

  专办员身份证件

  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委托非专办员办理时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代替);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 “缴存比例调整业务”,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深圳公积金业务入口:

: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深圳公积金单位开户办理流程

  深圳公积金单位开户办理流程

  深圳单位开户如何办理

  准专办员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方式一:单位指定准专办员凭ODC证书,通过网上办事大厅“ODC设立登记”在线办结。

  方式二:单位指定准专办员通过网上的在线办理入口“单位设立登记”申报预约办理时间、地点后持申请材料前往单位选定的归集行公积金业务网点审核办理。(无法在网上申报预约的可直接持申请材料前往单位归集行公积金业务网点现场排队取号审核办理,但柜台优先办理预约号)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一份;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一式两份;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一式两份;

  4.以下性质的单位按照下列分类分别提交相应材料:

  (1)国家机关: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民办非企业单位: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社会团体: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6.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备注:

  1、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无需提供营业执照;

  2、异地注册的异地单位办理缴存登记,需到管理部办理;

  3、集团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机构、劳动派遣公司等可到管理部办理二级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

  更多公积金业务查询及办理入口:

深圳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信息更变办理流程

  深圳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信息更变办理流程

  受理条件

  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申请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表(加盖单位公章)

  2、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书(托收账户名称、托收账户开户银行、托收账户银行账号、托收日变更的,或者汇缴方式变更为托收的:重新签订银行托收协议,提供《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书》一式两份。)

  3、专办员身份证件

  4、法人代表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登记信息变更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代替))

  5、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信息变更时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6、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的证明材料

  单位名称、性质分类、工商注册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除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复印件外,提供:

  (1)国家机关提供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事业单位提供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社会团体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机关事业单位、市区级次等信息变更的证明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市区级次等信息变更的,提供:

  (1)核机关提供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原件,收复印件。

  (2)事业单位提供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下发的撤销本单位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委托非专办员办理时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代替);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 “单位备案类信息变更”,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2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3审核:系统当场自动审核。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通过“单位核准类信息变更”/“单位备案类信息变更”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 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 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 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 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 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更多公积金业务查询及办理入口:

深圳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注销办理流程

  深圳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注销办理流程

  受理条件

  单位因合并、分立、改制、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办理账户注销登记。单位账户注销前,须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如有暂存款的,需按单位退款流程办理退款。

  申请所需资料

  1、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注销表(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分立、撤销、解散、破产或者被合并的证明

  按照下列情形,验相应材料的原件,收与原件相符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单位分立、被合并的,提交单位分立、合并批准设立文件。

  2.单位破产、解散、撤销的,提交人民法院破产裁定或者上级部门批准文件或者注销工商登记等证明文件。

  3.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交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文件(深圳单位仅需提供复印件)。

  3、专办员身份证件

  4、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委托非专办员办理时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代替);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通过“单位缴存登记注销”情形填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

  2 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 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 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 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 送达:系统当场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当场领取。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通过“单位缴存登记注销”模块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 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 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 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 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 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更多公积金业务查询及办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