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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一初一入学

在深圳学校资源紧张的情况下,孩子入学也是有了很多限制的,基本都是按照积分是否达标来衡量能否入学,本专题就来跟大家讲一讲深圳小一学位积分计算,深圳小一学位申请条件,深圳小一学位申请流程等相关内容!

学位申请
学区划分

龙华2020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非大学区)

  龙华2020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非大学区)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龙华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龙华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计算至2020年3月31日)。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龙华区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龙华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计算至2020年3月31日)。

  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学位

  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如果家长隐瞒实事重新申请学位并被学校录取,经核实后取消其学校学位。

  申请所需材料

  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计划生育信息登记(登记截止日期小一/初一:6月30日)(登记方式详见第十条“关于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的问题”,之前已登记过的无须重复登记)。

  5.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台湾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非深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计划生育信息登记(登记截止日期小一/初一:6月30日)(登记方式详见第十条“关于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的问题”,之前已登记过的无须重复登记)。

  6.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港澳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申请在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则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计划生育信息登记(登记截止日期小一/初一:6月30日)(登记方式详见第十条“关于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的问题”,之前已登记过的无须重复登记)。

  7.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外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有意愿到龙华区就读的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龙华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申请学位。

  学位申请的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小一/初一:5月15日10:00-5月29日18:00)

  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选择相应的学校,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证件(原件)材料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学区划分详见《龙华区2020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咨询电话一览表(不含大学区)》(附件1)。

  家长在电脑端登录 “龙华区教育局”(http://www.szlhq.gov.cn/bmxxgk/jyj/ywgz_124229/zxxt/jzfwtd/)—“家长服务通道”—“小一报名(公办)/初一报名(公办)”,按指引进入“龙华区家长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也可添加我们公众号获取: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复核(小一/初一:6月15日-7月15日)

  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应用“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后台比对和审核。

  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后台比对和审核后,由申请学校对各部门审核结果及核定分数进行复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果出现因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须按所报学校要求进行信息复核,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相关部门核验,材料复核期间,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结束后,家长相关修改信息及审核结果不予采纳。

  (四)录取工作(小一/初一:7月16日-7月26日)

  教育部门统筹做好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适龄儿童、少年的录取工作。

  (五)公布新生名单(小一/初一:7月27日)

  家长到申请就读学校或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六)新生注册(小一/初一:7月28日-30日)

  各学校(小一/初一:7月28日-30日)接受新生注册。家长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注册,不按时到校注册的儿童、少年,将取消其该校学位。

  小一注册所需资料:

  学生身份证或户口本、《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就近社康中心开具查验证明,深圳本地接种的儿童也可登录市、区疾控中心网站直接打印)。

  初一注册所需资料:

  学生身份证或户口本。

  新生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

  (一)根据学生在学区的户籍和住房情况,共划分为6个学位类型。

  第一类:龙华区户籍,学区内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商品房,且产权份额在51%以上,下同)或原著居民住房(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股权证》或所在股份合作公司及社区工作站证明、房屋合法有效证明,下同)或安居商品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内商品房或原著居民住房或安居商品房。

  第三类:龙华区户籍,学区内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已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下同)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下同)。

  第四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第五类:非深户籍,学区内商品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二)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加分按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分别进行。

  (三)录取顺序和原则是什么?

  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和“先类别后积分”的原则,按照学位类型1至6类依次录取,同一学位类型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被学校录取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分流,原学位类型不变。

  共享学区范围学校学位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录取,原学位类型不变。

  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

  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和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已汇总在《龙华区2020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咨询电话一览表(不含大学区)》(附件1)中,大学区招生范围见《龙华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试点学校范围一览表》,也可在“龙华区教育局”的招生信息栏(http://www.szlhq.gov.cn/bmxxgk/jyj/ywgz_124229/zsxx/)或各中小学招生宣传栏查询。

  学位统筹办法

  深圳户籍:

  只填报学区内公办学校一个志愿。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未被所报公办学校录取,选择服从调剂且就读与免费资格合格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协调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其他学校;选择不服从调剂的深户学生由家长自行选择其他学校就读。

  非深户籍:

  第一志愿为学区内公办学校,第二、第三志愿为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民办学校。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的非深户籍学生未被所报公办学校录取但服从调剂的,第二志愿根据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满为止,依次类推。当三个志愿都无法录取时,由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区内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录满空余学位为止。选择不服从调剂的非深户籍学生由家长自行选择其他学校就读。

  学位补贴和“两免”补助及标准

  选择受政府委托民办学校就读学生,学位补贴申请合格可享受政府学位补贴;选择未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享受政府“两免”补助。具体补贴标准与申请办法以当年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大鹏新区2020年小一学位申请攻略

  大鹏新区2020年小一学位申请攻略

  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特别提醒: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留级重读;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申请小一学位。

  申请材料

  一、深圳户籍

  1、儿童出生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即在所填报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4、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计划生育信息核验

  二、非深圳户籍

  1、出生证,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父母双方中一方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不需提供居住证)。

  2、住房证明材料,即在所填报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3、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参保险种为养老险和医疗险)。

  4、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计划生育信息核验

  学位申请方法

  1.按地段申请学位。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按地段招生,学生按地段申请学位。申请学位可填报三个志愿,第一志愿填报公办学校的,必须提供该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第二和第三志愿由家长自由选择填报,可选择全区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也可选择民办学校。各学校招生地段和查询电话可在本指南或大鹏新区政府在线教育培训(http://www.dpxq.gov.cn/jypx/index.htm)的“通知公告”栏中查询。

  2.网上预报名。

  家长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公共服务-教育培训-小一报名”,凭适龄儿童的身份证号进入,填写适龄儿童申请学位的有关信息,填报选择入读学校的志愿,确认信息无误后直接保存,即完成网上预报名。

  也可以添加我们公众号获取网上申请入口:

同)。基础分85分。

  第3类基础分80分

  大鹏新区学区户籍,学区租房(含公共租赁房、人才住房,下同);或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商品房。基础分80分。

  第4类基础分75分

  大鹏新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特殊住房;或非深户籍,学区商品房。基础分75分。

  第5类基础分79分

  大鹏新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特殊住房。基础分为70分。

  第6类基础分65分

  深圳市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非深圳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特殊住房或学区租房。基础分为65分。

  加分方法

  1.深圳户籍学生:

  ①居住时间加分: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来计分,居住时间积分计算公式为:居住总月数×0.1,不足1月不积分。计算已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房产证申请材料的是房产证发证日期;提交租赁凭证申请材料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提交祖屋证明或特殊住房申请材料的是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该学区的日期。计算居住时间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此项加分不超过7.2分。

  ②计生情况加分: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③深户租房(提供无房证明)加分:深圳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学区租房,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深圳市无房证明的加5分。

  ④户证情况加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其他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为深圳户籍。

  2.非深圳户籍学生:

  ①社保时间加分:按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社保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纳时间来计算加分,补缴的不算积分,在已缴纳两年的基础上,每满一个月加0.1分。计算方法是:若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只计算同时缴纳时间较长的一方,计算时间到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为止。社保积分计算公式为(社保总月数-24)×0.1,不足1月不积分。此项加分不超过6分。

  其中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再加1分。

  ②计生情况加分: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③户证情况加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其他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为深圳户籍。

  积分说明

  1.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都参加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申请人如需申请计生加分,请于网上预报名前到社区工作站进行计生信息登记。

  2.家长网上填报入学资料后,电脑系统根据家长填报的资料内容自动给出家长填报积分。经资格审验部门核定后的积分方可列为学位排队的依据。

  3.家长如对核定的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复核,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家长书面复核申请后向学校和职能部门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

  学位房锁定制度

  目前试点学校:

  人大附中深圳学校(九年一贯部)。

  学位申请锁定房制度的主要内容:

  1.学区内一套住房只能允许一对夫妇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必须是相同的父亲和母亲或相同的监护人;

  2.“小一”开始使用锁定时间6年,“初一”开始使用锁定3年;转学插班使用的,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至同一学段毕业年级;锁定期间不允许其他夫妇子女使用该房申请就读该校。

  查询方法

  如要查询学位申请房的锁定情况,请业主带上房产证和身份证到招生地段学校或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查询。

  招生范围

  申请流程

  录取办法

  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和学区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具体顺序:

  1、按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学校先录第一志愿,如符合条件的第一志愿学生全部录取还没有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再按照剩余计划数录第二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依此类推。

  2、同一志愿

  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3、同一志愿同一积分

  按学区户籍——大鹏新区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莞惠户籍——国内非深非莞惠户籍顺序录取。

  4、同一志愿同一积分同一户籍类型

  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余的以在学区已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

  非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其余的以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重叠时间的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

  生源分流办法

  1、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余的以在学区已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

  2、非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其余的以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重叠时间的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

  3、学生如果第一志愿未被录取,将被分流到家长填报的第二志愿学校安排录取;如果第二志愿学校没有学位或因该学生积分过低无法被录取的,则分流到家长填报的第三志愿学校安排录取;如果第三志愿学校没有学位或因该学生积分过低无法被录取的,则按照家长填报的是否服从安排来确定学位安排和分流办法。

  4、家长填报服从安排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调剂到相对较近的、有学位的学校安排学位;家长填报不服从安排的,由家长自主选择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就读。

  申请失败情况

  家长申请学位提交的资料和网上填报的信息统一由各职能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并有核定学区积分后方可参加学位排队录取。审核不合格、无核定学区积分的,家长可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学校根据职能部门核定的不合格的原因,决定是否受理复核申请。对职能部门审核为以下原因确认为不合格的,学校不受理其复核申请:

  1、居住证终止功能,或查无此人。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证件号码不存在,或过期,或地址错误,或产权人不是监护人(或祖辈)。

  3、租赁凭证、租赁信息证件号码不存在,或租房承租人和出租人不准确,或租房地址不准确,或租房用途不是住宅用途,或租期不准确,或租房面积不是整套。

  4、社保目前已中断缴费,或电脑号不存在。

  相关咨询电话

  大鹏新区教育行政部门:

  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28333419

  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

  葵涌派出所 84209110 土洋派出所 84230777

  大鹏派出所 84317245 南澳派出所 84404119

  大鹏新区人口计生部门:

  葵涌办事处计生办 89778333

  大鹏办事处计生办 84305419

  南澳办事处计生办 84401225

  大鹏新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

  葵涌办事处公共事务中心 89778333

  大鹏办事处公共事务中心 84308001

  南澳办事处公共事务中心 85209664

  社保部门:

  深圳市社保局大鹏分局(葵涌) 84206962-1

  大鹏社保站 84302393-2

  南澳社保站 84402540

  提醒

  (一)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备齐学位申请材料。申请学位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地段内学校提交材料申请学位。没有预报名或申请材料不齐或其他不符合申请要求的,学校不受理学位申请。

  (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和到学校递交申请材料的,其先后不影响学位申请受理和录取。

  (三)网上预报名时家长填写的证件内容不真实不准确将会引起审核不合格、没有积分和无法安排学位等严重后果,请家长务必如实认真填写网上预报名信息。

  (四)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或变相留级。已在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就读过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学位申请。对于隐瞒事实,谎报信息而被录取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家长承担。

  (五)如果在学位紧张的学区租房,并以租房材料申请该学区学校第一志愿学位的,可能出现因租赁登记备案时间过于接近申请时间,学区积分较低,造成第一志愿学校未录取,未能在学区安排学位的风险。如果选择学位紧张的学校作为第二、三志愿学校,也有可能出现不被录取的风险。请家长留意学校的学位情况和自己的学区积分情况,慎重填报志愿。具体可向申请学位的学校咨询。

  (六)错过学位申请时间且符合条件的新区户籍学生或享受我市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适龄子女,要求来新区就读的,按照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由政府统筹安排,但符合条件的本地户籍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学位,非深户籍学生不安排学位。

  (七)家长网上填报的《大鹏新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打印并确认,家长自行提供的无效。请家长记住网上预报名保存后的学位申请流水号,以便学位申请时核对。

  (八)学校在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需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请家长提前做好准备。

  (九)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凡中小学校认为不能适应随班就读且存在争议的实名登记智障、听障、视障、脑瘫、自闭症适龄学生,在每年4-6月(一年一次)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预约咨询电话:89468050)。如评估结果显示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有关学校不得拒收。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大鹏新区适龄智障、精神(自闭症)、肢体(脑瘫)类残疾儿童、少年,凭户口本、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到大鹏新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地址:大鹏新区银滩路7号大鹏第二小学内,电话:(84315486)咨询、报名。

  (十)申请2020年秋季“小一”学位的非深户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赁凭证需提交2019年4月1日<不含2019年4月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20年9月30日,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确保能够顺利通过“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库资格审核)。

  (十一)家长租住无合法产权房产,根据房屋租赁部门政策,将不能办理符合2020年学位申请时限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建议家长于2019年3月31日前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一是在社区网格部门及时登记居住信息,二是及时更新居住证登记地址)。关于2020年学位申请所需住房证明材料及办理要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将按市统一政策及时公开发布。

  (十二)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民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9〕52号)通知要求,各民办学校新招收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入学(含招收插班生)必须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收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规定的就读条件,非深圳户籍子女申请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学位需满足: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申请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坪山区2020小一学位申请攻略(时间+流程)

  坪山区2020小一学位申请攻略(时间+流程)

  招生对象

  在坪山区居住,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备注: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小学的,谢绝重复申请小一学位。

  时间安排

  (一)网上预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5月15日9:00--5月22日18:00

  (二)学校初核

  时间: 5月23日9:00-5月30日18:00

  (三)资格审核

  1.时间:5月31日- 6月28日

  (四)公示初审结果

  1.时间:6月29日-7月3日

  (五)复核异议材料

  1.时间:7月4日-7月16日

  (六)公布录取名单

  1.时间:7月29日

  (七)新生报到注册

  1.时间:8月7日前

  申请学位所需材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

  1.户籍材料: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

  3.计生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生信息。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务必于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二、非深户籍儿童

  1.户籍材料: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

  3.社保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1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即在2018年3月31日前需有社保缴交记录,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必须两者均参保满1年)。

  4.计生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生信息。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务必于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5.居住证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不列入积分对象,除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四、港澳台户籍儿童以及军人子女可点击下方链接查询相关资料

  录取原则和办法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不列入积分对象,除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就读资质审核合格的适龄儿童才能参与积分排位。录取按照“先学位类型、后积分,不同学位类型之间不比较积分”的原则进行。

  1、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学校,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录取。大学区录取方式按照“先学位类型积分、后志愿”,

  如大学区范围内有A、B、C三所公办学校,则大学区范围内符合申请公办学位条件的学生可填报A、B、C三个公办志愿,计算机系统将大学区范围内所有审核合格的学生按照一类至六类的类别及积分进行总排序。在总排序基础上按类别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对每个学生所填报的A、B、C三个平行志愿依次检索。根据学生所填报A、B、C三个平行志愿顺序,首先将学生投给志愿A学校,如A学校没有录满,则被A学校录取;如果A学校已经录满,则投给B学校,B学校未录满则被B学校录取;如B学校已录满,则继续投给C学校。如此类推,直至各学校录满为止。

  2、实行共享学区和单享学区的学校,按照先志愿,后学位类型、积分的原则,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录取

  志愿填报要求

  公办学校填报要求

  报名时,按照提供的住房地址选择所属片区内学校,依据个人意愿选择志愿,不能跨片区选择公办学校(实行共享学区和大学区的学校除外)。

  民办学校志愿填报要求

  在填报公办志愿的同时可在全区范围内选择二所民办学校。

  (学生家长一定要提前仔细了解网上申请、学校初核、部门审核、录取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学生的积分情况合理填报志愿,以免因志愿填报不合理造成未被理想学校录取。如因家长选择志愿不当造成未被理想学校录取,责任由家长承担。)

  学位划分类型措施

  学位类型1:坪山区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原住居民祖屋。

  学位类型2:本市其他区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

  学位类型3:坪山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且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和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在坪山无合法产权房(提交坪山区无房证明或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

  学位类型4:非深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

  学位类型5:坪山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不提交坪山无房证明或坪山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本市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

  学位类型6:非深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

  备注:特殊房产包括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回迁房、统建楼及其他无合法产权的房屋。

  学位申请积分办法

  一、实行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之间不比较积分,同一类型积分按从高到低排序。

  二、区分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学生, 深圳户籍学生积分项目为“居住时长+计生”,非深圳户籍学生积分项目为“居住时长+社保+计生+居住证”;根据提交资料的不同,积分计算方式有所不同。

  三、积分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若实际得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录取办法如下:

  1、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多人达到满分100分,按各项目累计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排名最后一位继续同分,录取原则为:

  (1)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儿童、少年落户深圳户籍时间长者优先。

  (2)非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社保累计时长长者优先。

  2、积分未达到满分100分而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出现同分,录取原则为:

  (1)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儿童、少年落户深圳户籍时长长者优先。

  (2)非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社保累计时长长者优先。

  积分计算方法

  (一)居住时长计算方式

  在学区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基础上,每满1个月得0.3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居住时长为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则按离“截止日期”最近的续住时间计算居住时长。居住时长积分计算截至当年3月31日。

  1.对于不同类型的房产,积分计算方式不同。

  2.学区内租房提供红本“租赁凭证”的积分,提供蓝本“租赁信息”的不积分。

  3.提供的集体宿舍房屋材料为蓝本“租赁信息”,在申请学位时居住时长不计算积分。

  4.本市其他区户籍,在学区租房或有特殊房产,如果能提供深圳市无房证明的,在原有积分基础上额外加3分。

  5.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

  (二)社保计算方式

  在连续缴交养老和医疗保险满一年的基础上(不含补缴),选取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在参保证明上显示时间较长一项作为积分,每满1个月得0.2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补缴的社保不纳入积分。积分计算截至当年3月31日,且至学位申请结束(公布录取名单前)持续为在保状态。

  (三)计生加分情况

  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整体计生情况分为四类。1.独生子女:持独生子女证件,或已在计生系统中按独生子女信息登记,加6分。2.政策内或全面二孩:夫妻子女政策属性均为政策内,或一对夫妻生育二个子女,且不存在非婚二孩情形,加5分。3.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夫妻双方合共子女数3个及以上,其中子女政策属性有政策外,并且有录入社会抚养费实际征收金额,加3分。4.政策外未接受处理:夫妻双方合共子女数3个及以上,其中子女政策属性有政策外,并且没有社会抚养费实际征收金额记录,或信息有误(父母或子女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有误或查询不到),加0分。

  (四)居住证加分情况

  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加4分。单方持有加0分。

  小学第一志愿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及咨询电话

  民办学校及结对帮扶公办学校信息一览表

  重要提示

  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最终验核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如果由于填写错误导致审核不合格,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

  (一)时间提示

  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填写志愿、到第一志愿公办学校递交材料,否则将无法参加公办学校积分排位。

  (二)申请材料提示

  1.申请材料交到第一志愿公办学校。

  2.申请材料不齐的,学校不予受理;申请材料虚假的,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3.在提交材料前,请家长们认真核实材料是否过期或停交(如:居住证、租赁凭证、租赁信息、社保等),如果材料由于家长个人原因造成资料审核不合格,将无法参加积分排位。

  4. 申请材料初审通过,意味着具备了参加公办学校积分排位资格条件,并不代表最终能够被公办学校录取。是否最终被公办学校录取,需综合公办学校提供学位数、学位类型及积分等因素决定。

  5. 家长报名申请材料提交后,初审结果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复核期间内提交复核材料。复核期内,除户籍材料能替换更改类别信息外,其他材料均不得替换,只能在原材料基础上修改信息有误部分。错过复核时间,将不受理任何信息修改申请。

  6.对使用租赁材料申请学位的家庭,将核查租赁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真实居住。使用虚假材料或非真实居住造成无法被公办学校录取,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三)民办学校学费补助提示

  符合市政府《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办法》规定的,在我区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可享受相关文件规定的学费补助;就读学校学费高于补贴标准的,由家长补齐差额。

  (四)残疾适龄儿童报名提示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应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但能适应特殊教育学校学习生活的坪山区户籍儿童,凭户口本、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深圳市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816)报名。深圳市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咨询相关要求详见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网址http://www.szyptx.net/,咨询电话:89468820。坪山区特殊教育学校计划于今年9月投入使用,该校招生工作由我区教育部门另行公布,届时以公告为准。

  (五)收取儿童预防接种证提示

  按《转发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儿童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深教〔2007〕117号)要求,新生报到注册时,学校需收取《深圳市儿童入学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自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就近社康中心接种点查验并开具查验证明;在深圳本地接种的儿童也可登录深圳市儿童接种信息查验证系统网(http://www.szepi.net/chaxun/)直接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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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申请材料

  深圳户籍

  1、光明新区学位申请表

  2、儿童出生证;父母及儿童户口薄。

  3、住房证明材料

  4、计生登记

  非深圳户籍

  1、光明新区学位申请表

  2、儿童出生证;父母及儿童户口薄;

  3、父母一方或双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

  4、住房证明材料

  5、儿童父母一方持有的有效的深圳社保卡和参保证明

  6、计生登记

  注:父母一方或双方为深户,不需要提供居住证

  积分办法

  注:尾数超过15天按1月计算,不满15天按半月计算。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申请入学当年3月31。

  积分说明(录取规则)

  第一志愿填报公办学校的,按学位类型顺序录取,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第六类>第七类>第八类,相同学位类型,按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前一类型不能全部录取时,不再进行下一类型的录取;当多个申请人积分与录取分数相同且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第一志愿填报民办学校的,首先录取本校直升的学生(本校六年级毕业且第一志愿填报本校),申请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本校直升学生录取完成后,仍有学位的,再录取其他第一志愿填报本校的学生,申请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公办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如所有公办学校均已完成招生计划,区教育局按家长所报民办学校志愿(第二、三志愿)按照积分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公办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将面向全区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征集志愿,进行第二次录取;仍未被录取的,区教育局按家长所报民办学校志愿(第二、三志愿)按照积分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被民办学校录取,按时报到注册的,可以到就读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补贴。

  招生计划

  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说明:各学校必须按核定的规模和计划进行招生,不能擅自扩大班额(班额不得超过50人)。

  申请流程

  (一)网上预报名

  公办、民办学校同一标准,同一时间,同一系统申请。

  公办、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5月14日上午9:00-5月20日下午5:30

  公办、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5月15日上午9:00-5月21日下午5:30

  网上预报名期间,教育局将在学位申请网站每天公布截止到当天下午5:00(最后一天为当天上午11:30)时各学校报名数据,包括招生计划、报名人数(含各类型报名具体人数)等信息。家长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填报学区内学校。

  申请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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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2020小一学位申请攻略(时间+条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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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对象

  小一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其父母在盐田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注: 小一不招收未满六周岁儿童,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学籍学生不得重新申请小一学位。

  申请材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

  1.《盐田区2020年秋季小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儿童出生证。

  3.住房证明材料,即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或《房屋租赁凭证》(在盐田区各街道房屋租赁所办理),或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原居民祖屋、祖辈房、集体宿舍和保障性住房等)证明材料。租住无产权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信息》或提供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非自有产权房的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特别说明:

  (1)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以下统称“外小”)Ⅰ类学位的说明:截至2020年2月28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在外小学区租房满3年者,方可按学区申请其Ⅰ类学位,不认可合租房。提供集体宿舍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等任意一种缴费单据(至少含2017年2月或2月之前某1个月,以及2018-2020年每年各2个月的单据),证明在此居住的时间满3年。若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21年及之后年份,在外小学区租房需满3年(均以当年2月28日为截止时间)方可申请外小Ⅰ类学位,租房不满3年者将划归为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

  (2)申请外小Ⅱ类和其它小学学位的深户申请人,《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签发时间需在2020年5月11日之前,租期最短包含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8月31日。2019年4月12日起全区不认可合租房。提交《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应在2020年5月11日之前。

  (3)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截止至2020年5月11日。

  (4)非自有产权房的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4.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及核对。

  家长应在2020年5月11日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及核对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以上资料除4外,均需验原件。

  (二)非深圳户籍儿童

  1.《盐田区2020年秋季小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儿童出生证。

  港澳籍适龄学童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其父母与学童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3.父母一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居住证发证时间须在2020年5月11日前。若申请人父母有一方为深户,则无需提供居住证,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证。2021年及之后的秋季招生,需提供学位申请当年4月1日之前发证的居住证。

  4.住房证明材料,即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或《房屋租赁凭证》(在盐田区各街道房屋租赁所办理),或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原居民祖屋、祖辈房、集体宿舍和保障性住房等)证明材料。租住无产权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信息》,《房屋租赁信息》已过期的还应提供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佐证。非自有产权房的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可在我们公众号上获取申请入口:

前办理。

  (3)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截止至2020年5月11日。

  (4)非自有产权房的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模板,同“(一)深圳户籍儿童”,“特别说明”中的“(4)”点。

  5.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

  截至2020年4月1日,父母至少一方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申请的仅需提供社保卡,但账户内必须有扣款记录,否则社保信息核验不能通过。2020年秋季学位申请,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2020年2-4月间社保停缴的,2020年5月及之后正常缴纳的可视为合格。

  6.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及核对。

  家长应在2020年5月11日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及核对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以上资料除6外,均需验原件。

  招生办法

  (一)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以下统称为“外小”)招生办法

  各学区申请人都可将外小填为第一志愿。将外小列为第一志愿的,分为Ⅰ类(学区生源)和Ⅱ类(非学区生源)两类:

  1.Ⅰ类:占招生计划的60%,面向外小学区招生,按积分排位,录满为止。若Ⅰ类申请人不足60%,多出名额纳入Ⅱ类,面向其它学区招生。Ⅰ类申请人因积分不够未被外小录取的和在外小学区租房不满3年的,可第一志愿申报海涛小学,按条件参加积分排位。

  注意:截至2020年2月28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在外小学区租房满3年者,方可申请外小Ⅰ类学位,不认可合租房。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需在学位申请当年的5月11日之前。若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21年及以后的外小秋季学位申请,学区租房认可时间为3年以上。

  2.Ⅱ类:占招生计划的40%,面向区内非外小学区招生,按积分排位,录满为止。若Ⅱ类申请人不足,从将外小列为第二志愿的申请人中,按积分排位情况依次录取。

  (二)小一总招生办法

  1.志愿填报时间:

  (1)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以下统称为“外小”)的II类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是5月 12日上午9点至5月14日下午5点,之后,Ⅱ类申请人申请通道将关闭。5月15日上午12点前,报名系统网站上将公布外小Ⅱ类生源的积分情况。届时请外小Ⅱ类申请人关注自身的积分情况,积分不够的,请在5月20日下午5点前将住房学区学校调整为第一志愿。

  (2)其它小学和外小的Ⅰ类申请人的网上报名时间是5月12日上午9点至5月20日下午5点。

  2.志愿填报要求:

  (1)申请人可填报2个志愿,每个志愿对应一所学校。为确保录取,2个志愿都须依次填满。

  (2)除将外小Ⅱ类填报为第一志愿和外小学区生源因特定原因填报海涛小学的情形外,各类申请人需将住房所在学区学校填报为第一志愿。若填报错误,第一志愿便无法排位录取。请各位家长慎重填报第一志愿,避免出现因第一志愿申请热点学校,导致住房学区学校不能录取的情况。

  3.录取原则:

  (1)志愿优先,同一志愿内积分优先。

  (2)各校学位(外小Ⅱ类生源除外)优先满足学区申请人,若有剩余学位,面向全区招生。对于积分不够未能在本学区入学的生源,区教育局设立“沙头角-海山片”和“盐田-梅沙片”两个大学区,计划内学位原则上实行大学区调剂派位。

  积分入学办法

  (一)排位原则

  申请人所得积分为“类别分+累加分”,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在出现同分情况下,按儿童出生时间先后顺序排位,录满为止。

  (二)积分构成

  1.类别分:按申请儿童户籍和监护人住房情况,划分A、B、C、D、E、F六个学位申请类别。分类办法及对应分值见《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以下简称《积分表》)。

  2.累加分:累加分标准具体见《积分表》。

  (三)积分认定

  积分的认定单位为学校。申请信息经学校初审后,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学校根据核验结果认定积分。

  积分表说明

  积分说明:

  1.产权房是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名下的合法产权房,包括商品房、自建房、集资房、商务公寓、军产房和安居商品房。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含商务公寓),监护人合法产权须在50%以上(不含50%)。

  2.累加分中,自有房属自建房、集资房、原居民祖屋、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房产)、商务公寓或军产房的,住房项不加分。购房合同不纳入住房项累加分。

  3.累加分中,持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的,住房项不加分;集体宿舍住房项不加分。

  4.累加分中,父母入户或社保购买时间,以及购房或租房时间的计算,截止至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1日;其中社保时间需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含3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保时间开始计算,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

  5.《房屋租赁凭证》的积分方法:

  (1)深圳户籍儿童持学位申请当年4月1日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每满1个月积0.01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必须持有学位申请前一年4月1日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或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系统只对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租赁时长进行积分。

  区教育局对本积分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招生计划

  外国语小学:152人; 田心小学:172人; 海涛小学:215人;

  东和分校:152人; 田东小学:215人; 林园小学:215人;

  盐港小学:215人; 乐群小学:215人; 云海学校:301人;

  中山纪念学校:172人; 海希未来学校(暂定名):172人。

  说明:

  1.位于盐田区梅沙街道闲云路23号的海希未来学校(暂定名)于2019年9月建成开学,届时梅沙小学将整体搬迁到该校办学。2019年秋季招生入学申请资料交验在梅沙小学办理。

  2.教育局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学校实际情况,保留对计划外申请人的学区调配权。

  学位申请流程

  网上申请学位 5月12日至5月20日

  1.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以下统称为“外小”)的Ⅱ类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2日上午9点至5月14日下午5点,之后,Ⅱ类申请人申请通道关闭。5月15日上午12点前,报名系统网站上将公布外小Ⅱ类生源的积分情况。届时请外小Ⅱ类申请人关注自身的积分情况,积分不够的,请在5月20日下午5点前将第一志愿调整为住房所在的学区学校,否则会影响到学区学校的录取。

  2.其它小学和外小Ⅰ类申请人的网上报名时间是5月12日上午9点至5月20日下午5点。5月19日和20日的上午12点前,报名系统网站上将公布当天各学校的报名人数及积分情况,以方便家长据此调整志愿。

  温馨提醒:盐田区小一网上报名系统5月11日开通试报名功能,请注意试报名并非正式报名,所填信息将在正式报名前全部清空。5月12日上午9点正式报名通道开通。

  3.请登录盐田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重点办事服务—学位申请,进入小一学位申请页面(http://www.yantian.gov.cn/cn/service/zdywly/xwsq/#xyxwsq)。点击左侧“网上报名通道”栏目下的“小一学位申请”,进入小一网上报名系统,凭儿童身份证号等证件号进入,填写相关信息,确认信息无误保存后,打印《盐田区2020年秋季小一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家长网上申请通道将于5月20日下午5点关闭。

  学校初审申请资料 5月25日至29日

  学校视情况分批错峰组织家长到学校初审入学资料。家长应携《盐田区2020年秋季小一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入学申请资料原件,只需到第一志愿学校初核资料,无需到第二志愿学校再交验资料。入学申请资料齐全的,学校初审人员在两份《申请表》上签字盖章,一份给家长,一份学校留存,并出具《盐田区2020年小一学位申请初步受理回执》;学校初审不合格的,学校在《申请表》上标明原因,退回材料,不发《回执》。

  温馨提醒:我区今年继续实行无纸化招生,家长无需上交入学申请资料复印件。

  学校公布预录取情况 6月3日

  6月3日下午5点后,学校在公示栏公示预录取学生积分情况。

  就读及免费资格审核 6月4日至6月17日

  教育部门对家长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联网比对、核验。凡经查实,提供虚假或过期材料的,盐田户籍适龄儿童不保证就近入学,非盐田户籍适龄儿童不再受理学位申请。学校于6月19日将申请者的资料审核情况公布于学校大门口公示栏内。

  复核审核结果 6月22日至30日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长需进一步核实网上信息填写是否正确,若网上信息填写错误,须在6月21日前,提请学校对网上信息进行修改,教育部门将组织二次核验。

  公布录取名单 7月25日

  学校于7月25日下午5点公布录取名单,家长可在学校大门口公示栏查看录取情况。

  新生注册 7月25日至28日

  学校在此期间,自行安排新生注册时间。家长可通过学校门口公示栏及学校咨询电话等了解注册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

  相关部门咨询电话及地址

  (一)学校教务处

  田心小学 25358746 田东小学 25214216

  外国语小学 25369258 林园小学 25163489

  海涛小学 25264177 东和分校 25270720

  盐港小学 25202872 乐群小学 25203884

  中山纪念学校 25288838 海希未来学校 25060430

  云海学校22740349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区教育局

  教育科 25228527 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大楼1118、1119室

  (三)区计生部门

  区卫健局家庭发展科 25293562 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大楼1020室

  沙头角街道计生窗口 25550481 沙头角沙深路121号

  海山街道计生窗口 22320019 海山路77号悦林大厦1楼

  盐田街道计生窗口 82632367 盐田东海四街2号1楼

  梅沙街道计生窗口 25254563 大梅沙环梅路22号

  中英街管理局社区建设办 25357047 中英街环城路12号

  (四)各街道租赁办

  沙头角街道租赁办 25557683 沙头角沙深路121号

  海山街道租赁办 25556123 海山路77号悦林大厦1楼

  盐田街道租赁办 25203012 盐田东海四街2号1楼办证大厅

  梅沙街道租赁办 25060815 环梅路22号梅沙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楼

  廉租房证件办 25365253 盐田区建工大厦11楼

  (五)社保部门

  深圳市社会保险业务咨询服务热线:12333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盐田管理处地址: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大楼14楼

  提醒

  (一)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备齐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学校将不予受理。不能按时上网申请学位或向学校递交资料的,学校不保证提供学位。网上申请学位必须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以免影响就读资格的审核结果及学位安排。

  (二)普通学校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按照《关于开展我市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深残联[2007]2号)要求办理。经评估,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凭评估结果及其它报名资料到所属学区学校报名;不具备的,凭户口本、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深圳市布吉镇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816)报名。盐田区特教班秋季小一新生同时招生,有就读需要的适龄残疾盐田区户籍儿童,可联系电话25228527进行咨询、报名。

  (三)从今年起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市教育局最新要求办理:请家长于5月11日前到盐田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备案地址为盐田区洪安路70号4楼405室,联系电话为25209118。备案材料包括:

  1.《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2.《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

  3.相关证明材料:

  ⑴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⑵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⑶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⑷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四)学校在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需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请家长提前做好准备。


罗湖2020年小一学位申请攻略(时间+条件+流程)

  罗湖2020年小一学位申请攻略(时间+条件+流程)

  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在罗湖区合法居住,有学习能力,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且在罗湖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申请材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

  1、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

  2、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3.、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二、非深户籍儿童

  1、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2、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区居住证

  3、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5、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注:

  1、连续满 1 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2、《罗湖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家长可登陆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自主查验及打印证明,如未按时完成接种的,请带小孩到居住地或学校附近的社康中心补种疫苗,家长也可到接种门诊打印查验证明。)

  也可在我们公众号上进行申请:

不同情况计算积分和加分。类别基础分具体如

  备注

  1.“住宅类商品房”系指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应由股份公司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为原居民并拥有产权。

  3.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房产确属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实际居住的,按特殊房产处理

  志愿填报规则

  常规学区

  一共分三批:

  ①提前批。可填报1个国有民办学校志愿;

  ②第一批。填报地段公办学校志愿(单校划片填1个,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提示填若干个);

  ③第二批。民办学校志愿。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必须加填2个民办学校志愿。没有填满志愿和重复志愿的将不能保存。

  大学学区和共享学区

  由于莲南小学、仙桐实验小学莲塘校区、笋岗小学、滨河小学、布心小学原地段生源已严重超过学校的接收能力,五所学校(校区)不再接受大学区内其他学校地段适龄儿童申请,五所学校地段的适龄儿童可填报大学区内其他学校志愿。

  申请流程

  录取原则

  采取“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招生方法,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录取。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积分只在同一类别的申请人之间比较,不同申请类别不比较积分。

  具体方法

  分三批:

  ①提前批,可自愿填报1个民办学校志愿;

  ②第一批,填报地段公办学校志愿(单校划片填1个,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提示填若干个);

  ③第二批,民办学校志愿。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必须加填2个民办学校志愿。没有填满志愿和重复志愿的将不能保存。

  其他须知

  1、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不接受申请或取消申请资格:

  ①不按规定时间申请学位的;

  ②申请学位时填报虚假信息和提供虚假证明的;

  ③在读学生;

  ④跨地段申请学校的;

  ⑤学位申请开始后购、租房或迁户口的。

  2.国有民办和其他民办学校,面向全区与公办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同步招生,有意愿报读的适龄儿童可直接在网上预申请(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请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学位申请”查询)。

  3.家长务必亲自前往有关部门和学校办理小孩的入学证明材料及学位申请手续,学校不受理非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的申请。申请公办学校学位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随便相信和委托别人代办,以免上当受骗

  特殊儿童入学办法

  1、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可到地段小学申请随班就读

  2、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罗湖户籍听障、视障等适龄儿童,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可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智障等其他类型的适龄儿童申请罗湖区星园学校(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地址:布吉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816。罗湖区星园学校地址:罗湖区新秀小学一楼西侧,新秀路69号,电话:25120536)。

  3、学校和家长如对残疾儿童(深圳户籍)能否正常随班就读有不同看法,可到元平特殊学校进行评估,出具《深圳市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鉴定表》,按评估意见执行。

  4、学校和家长如对残疾儿童(深圳户籍)能否正常随班就读存在不同看法的,在每年4-6月(一年一次)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预约咨询电话:89468050),根据评估意见执行。

  咨询电话

  投诉(申诉)、咨询请到:

  1、各学校教务处

  2、区教育局招生服务窗口

  22185706(公办);

  22185748(民办)

  地址:罗湖区贝丽北路1号,地铁7号线田贝站F出口

  更多深圳学位申请内容:

宝安区2020年小一学位申请攻略(材料+流程)

  宝安区2020年小一学位申请攻略(材料+流程)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

  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深圳市户籍儿童;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适龄儿童;

  经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学位类型为第3、6类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均没有本市商品房(含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能查询到的私宅)的证明。

  (3)计划生育信息核验:深圳户籍儿童的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2.非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3)社保证明: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如只购买其中一种,社保不积分);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结束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3.港澳籍儿童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按非深圳户籍儿童参与积分排队。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②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③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④父母社保信息;

  ⑤由深圳市或各区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⑥计划生育信息。港澳籍适龄儿童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也和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的学生一样,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结束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4.台湾籍儿童

  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③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④计划生育信息。台湾籍适龄儿童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也和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的学生一样,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结束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学位类型

  2020年继续根据申请学生的户籍类型和在学区的住房情况,共划分为 8 个学位类型。

  第1类:宝安户籍

  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下同)。

  第2类:深圳其他区户籍

  学区购房。

  第3类:宝安户籍

  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下同)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下同),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

  第4类:非深户籍

  学区购房。

  第5类:宝安户籍

  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不提交无房证明。

  第6类:深圳其他区户籍

  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

  第7类:深圳其他区户籍

  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不提交无房证明。

  第8类:非深户籍

  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积分计算方法

  (1)深圳户籍

  ①居住时间加分:

  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进行加分,居住每满1个月加0.1分。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以证书右侧摘要及附记备注时间为准;提交购房合同的,按产权登记部门盖章日期为准;加分不封顶。提交租赁凭证证明材料的,以办理租赁凭证时登记备案的盖章落款日期为准,加分不封顶;提交特殊住房证明材料的,以社区或所在单位和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显示的入住日期为准,加分封顶5分。

  ②计生情况加分:

  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2分,非独生子女及信息有误(含未登记信息)不加分。

  ③户证情况加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深圳户籍。

  (2)非深户籍

  ①社保时间加分:

  加分分值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参保证明中养老险和医疗险中同时缴纳时间为准,每满一个月加0.1分,补缴的不积分。加分不封顶。

  其中,申请小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另加1分;申请初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6年及以上,其子女为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另加1分。

  ②计生情况加分:

  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2分,非独生子女及信息有误(含未登记信息)不加分。

  ③户证情况加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深圳户籍。

  填报志愿规则

  一、填报规则:

  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网上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小一、初一学位。报名时,按照提供的住房选择所属片区内学校,按照个人意愿选择志愿顺序,不能跨片区选择公办学校(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除外)。

  1、在实行共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在共享学区内可选择多所学校;

  2、在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除可选择所在学区范围的学校外,还可选择被分享的学校;

  3、在实行单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学校。

  二、填报志愿示例

  1. 共享学区:如果A、B两所学校组成共享学区,那么这两所学校范围内的学生,一共可以选择2个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如果A、B、C三所学校组成共享学区,那么这三所学校范围内的学生,一共可以选择3个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以此类推。

  2. 分享学区:如果A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学生可以分享B学校学位,那么第一志愿为A学校,第二志愿为B学校,但是B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学生不能填报A学校。如果A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学生可以分享【B、C学校组合】或者D学校学位,那么第一志愿为A学校,第二志愿可以选择B、C学校组合(因B、C组合属于共享学区,即第二、第三志愿可以选择B和C或者C和B),也可以第二志愿选择D,但是B、C、D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学生不能填报A学校。

  3. 单享学区:只能选择提供住房材料所在学区范围的1所公办学校。

  三、备注

  1、每个志愿选项中含有“放弃该项志愿”的选项,家长根据个人意愿选择,但必须至少选择一个公办志愿才能保存。

  2、民办学校共4个志愿,可在全区范围内选择,不限学区。请家长了解收费及办学情况,慎重选择。

  3、学生家长一定要提前仔细了解网上报名、学校初核、部门审核、录取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学生的积分情况合理填报志愿,以免因志愿填报不合理造成没有被希望入读的学校录取。如因家长选择放弃或选择志愿不合理造成未被希望入读的学校录取,责任自负。

  录取规则

  就读资质审核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才能参与录取。先类别,后积分,积分只在同一类别的申请人之间比较。为确保公平、公正,录取工作由招生系统每班按50人自动录取。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录取。

  1.实行共享学区的学校,招生系统先将申请该共享学区学校的所有学生按照类别及积分的高低顺序排队,然后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进行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尊重志愿”原则按学生类别和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计算机对每个学生所填报的A、B、C ……若干个平行志愿依次检索,首先将学生投给A学校,如A学校没有录取满,则被A学校录取,如果A学校已经录取满,则投给B学校,如此类推。

  2.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先行录取。未能被录取的学生信息自动进入被分享学区的学校,按照学位类型和积分参与排队录取。例如:学生甲第一志愿填A学校,分享学区志愿填报第二志愿B学校,录取时,该生如因为类别和积分未达到,没有被A学校录取,则与填报B学校志愿的其他学生一起,参与排队录取。

  3.实行单享学区的学校单独录取。

  4.因实行共享、分享、单享政策,采用电脑录取,招生系统录取结束并公告录取名单后,如有个别学生放弃公办学位,无法递补。

  5.就读资质审核合格但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类别、积分从高到低排序,四个民办志愿参照公办学校共享学区的做法,按照平行志愿的方式,结合民办学校分流招生计划进行录取。第一次分流工作完成后,如部分民办学校还有空余学位,符合公办就读条件未被录取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到原申报第一志愿公办学校补征集民办学校志愿,各学区教育办组织进行第二次分流,或回户籍地就读。

  申请流程和主要时间节点

  1.家长网上报名(小一:5月18日—5月24日;初一:5月20日—5月26日)

  2.信息初核(小一:5月25日—5月30日;初一:5月27日-6月1日)。

  3.部门审核(小一:5月31日—6月21日;初一:6月2日—6月21日)。

  4.家长核对(小一、初一:6月22日—6月24日)。

  5.部门复核(小一、初一:6月28日—7月12日)。

  6.学位安排与核查(小一、初一:7月13日-7月22日)。

  7.家长查询录取结果(小一、初一:7月23日-7月26日)。

  8.新生报到注册(小一、初一:7月31日前)。

  实施学位房制度的学校名单

  实施范围

  全区所有公办学校,即2020年宝安所有公办中小学实施学位房制度

  学位房信息于每年9月中旬更新。房屋信息是否已经被锁定,可登陆网站查询。

  查询入口:

t: bold;">更多学位申请内容:

南山区2020年小一学位申请攻略(材料+条件+流程)

  南山区2020年小一学位申请攻略(材料+条件+流程)

  申请条件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申请材料

  房屋锁定政策

  以下为2019年学位申请信息,仅供大家参保。小编会及时更新最新的消息。

  锁定原则

  1、学区内同一套房屋只能供一户家庭在一个学制内(小学六年、初中三年)用以申请学位一次,不能重复用于申请学位。

  2、如果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的房屋,该房屋同一年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

  3、如果房屋地址被锁定,在锁定期间将不能再用于申请学位,但同一户家庭有多个子女的不受此限制。在独立小学或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中途转出的,房屋地址已锁定的不予解除。

  锁定范围

  1、2019年继续实行全区公办中小学锁定政策

  2、九年一贯制和对口升学学校学区内房屋,已成功申请小一学位的房屋地址将被锁定九年,小学毕业后不继续升读对口初中的可以解除初中的锁定;已成功申请初一学位的房屋地址将被锁定三年。

  查询入口:

名方式开展,家长凭学位申请人的身份证号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并根据系统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学位申请人可同时选报一所区内民办学校。

  报名成功后不需要到现场验核材料,入学材料经学校初验后,报公安、住建、租赁、社保、计生等部门联网审核,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学位一经查实,我局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资格;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做转出处理。

  (二)录取

  录取:按招生系统最终积分排序情况依次录取。学位申请人同时选报民办学校的,将由选报的民办学校优先录取;如未被录取,再参与对应学区公办学校积分排序。民办学校录取方式详见民办学校招生指南。

  调整:若申请学位的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统一将积分排序靠后的申请者分流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

  (三)注册

  学位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不注册者,原录取学校不予以保留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录取和调整办法

  录取:

  南山区教育局根据网上验核结果,在招生系统上按照积分情况进行电脑排序录取。

  调整:

  若申请学位的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统一将积分排序靠后的申请者分流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

  申请失败:

  1、无特殊情况(“特殊情况”是指因公、因病且能提供相关原始凭证)不按时申请学位者;

  2、已被学校录取,不按时报名注册的;

  3、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和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小学的学生。

  关于残疾适龄儿童少年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应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但能适应特殊教育学校学习生活的南山区户籍小学一年级智障、精神(自闭症)、肢体(脑瘫)类残疾儿童,可凭南山区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深圳市南山区龙苑学校(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大道与南坪快速路交汇处,详情见招生公告,咨询电话:86970116)申请报名。

  凡中小学校认为不能适应随班就读且存在争议的南山区实名登记智障、听障、视障、肢体(脑瘫)、精神(自闭症)类适龄学生,凭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具体要求详见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网站http://www.szyptx.net/ ,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咨询电话:89468820)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学生就读学校。

  咨询、投诉、监督、地址

  提意见方式

  对学校招生工作有意见可向学校负责人反映。若学校的解释或解决办法仍无法让您满意时,可持由学校校长签署处理意见的《南山区招生工作申诉表》和《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到南山区教育信息大厦西侧教育咨询服务中心大厅反映。

  招生咨询方式

  公办学校招生咨询热线:26486070, 26486167;民办学校招生咨询热线:26473151(每年3月10日—7月10日开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周一上午、周五下午除外),也可拨打各学校教务处电话咨询。

  招生监督投诉

  招生监督投诉电话:26486225

  地 址:南山区教育信息大厦西侧教育咨询服务中心大厅(地铁一号线桃园站A出口)

  更多深圳学位申请内容:

福田2020年小一学位申请攻略(材料+条件+流程)

  福田2020年小一学位申请攻略(材料+条件+流程)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材料清单

  (一)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就学儿童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以单位宿舍申请学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提供拥有该住房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如提供租赁凭证需符合初始发证日期的要求);

  (2)监护人工作关系证明(社保缴纳清单);

  (3)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4)家庭在深圳市无房证明。

  分配给单位再转租给员工的公租房、人才房等视为单位宿舍。

  (二)非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就学儿童的身份证、户口簿,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a、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b、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a、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有效深圳市劳动保障卡;

  b、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免提供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备注:

  住房材料:

  ①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②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

  ③监护人与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④军产房、集资房、单位宿舍或其它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学位房锁定政策

  1、2020年起,福田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之前未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的学校,2020年申请学位不受影响。

  2、2020年起,申请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对口直升学校小一学位的,学位申请房将锁定9年。学位一旦正式锁定将不再办理学位房转移(转出福田区学校的除外)。

  温馨提示:

  关于核实“实际居住”的说明

  2020年起,福田区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实“实际居住”的依据,为确保“实际居住”地址与提供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2020年申请学位的,请家长于2020年1月23日(含当日)前主动到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2021年申请学位的,请家长于2020年4月30日(含当日)前主动到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

  查询入口:

rong>  积分入学基础分

  2020年福田区学位非常紧张,将出现部分适龄儿童被分流到较远的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甚至可能出现部分非深户儿童无法安排入学的情况。

  积分入学加分项

  1.连续居住加分:

  ①购房*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 1 个月加 0.1 分;

  ②购买特殊房产按申请人家庭在住房地址实际居住的连续居住证明(如水电费、煤气费等),每满 1 个月加 0.1 分;

  ③租房按租赁凭证在街道租赁所的签发日期,每满 1 个月加 0.1 分;(能提供申请人家庭无房证明加 2 分。

  无需开具纸质证明,由市房产信息中心核实)此项累计不超过 10 分。

  2.社保时间加分:

  按监护人一方在深累计缴纳社保(养老+医疗)每满 1 个月加 0.1 分。此项累计不超过 10 分。

  3.计生情况加分:

  独生子女加 1 分,其他情况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相关说明:

  备注:

  ①申请儿童和父母不能提供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②连续居住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30 日,如时间中断超过 1 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社保累计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30 日,在疫情期间中断的不受影响。

  申请流程

  (一)网上预报名(5月11日-5月19日)

  5月11日10:00为网上预报名开始时间,由家长自行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按指引进入“福田区家长网上预报名系统”(电脑端)进行报名,并将相关证件电子版(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5月19日18:00为网上预报名结束时间。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

  温馨提示:1.在该时间段内报名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峰报名,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

  2.各公办小学的报名地段范围(简称地段)参见《福田区2020年小一新生报名地段代码图》。

  (二)核实实际居住(5月20日-5月25日)

  从2020年起,福田区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实实际居住的依据,为确保实际居住地址与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请家长主动到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并在网上预报名时填报实际居住承诺书。

  温馨提示:在公布录取名单前,学校也将不定期上门核实学位申请人的实际居住情况,一旦发现未实际居住的,将告知有关部门,并取消其学位申请。

  (三)志愿填报(5月20日-5月22日)

  网上申请学位时可填报三个志愿(个别学区除外):第一志愿应填报为实际居住地段所属学校,为固定志愿,不可随意选择;网上预报名结束后,系统将显示各学校学位紧张程度,家长可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中选择第二和第三志愿。此外,家长须对是否服从调剂作出选择。

  温馨提示: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福田区教育局将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统筹安排到相对较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选择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福田区教育局不再统筹安排学位。

  (四)初验报名信息(5月23日-5月26日)

  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如实填报,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将虚假材料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1.5月23日-5月25日期间,学校对家长上传的证件资料进行网上初验。请家长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看初验结果。

  温馨提示:家长自行填报后,由系统自动生成的积分为初始积分,经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的积分方为最终学位积分。

  2.初验未通过的家长须在5月26日18:00前,重新修改相关信息,并将证件资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必要时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到学校现场初验,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材料审核及复核(5月27日-6月17日,6月18日-6月29日)

  1.由福田区教育局将初验合格的报名材料分别交街道、社保、住建、计生、公安、房屋租赁、规划和国土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审核,审核期间,系统将动态显示各项资料审核情况。

  2.6月16日系统将显示各项证件审核结果及积分,对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务必于6月17日当天18:00前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进行修改,逾期将无法修改。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有关部门复核,6月29日18:00审核及复核工作全部结束。

  温馨提示:审核涉及的业务部门较多,数据量较大,公布审核结果日期若有调整,将于报名系统公告,请家长留意。

  对最终积分有异议的家长,须在公布最终审核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福田区教育局政务服务科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六)统筹学位(6月30日-7月13日)

  福田区教育局与学校整理资料和统筹学位。

  (七)公布录取名单(7月14日)

  7月14日上午10:00,各小学在公示栏公布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名单,同时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最后录取结果。

  温馨提示: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家长,请于公布名单后3个工作日

  内向福田区教育局政务服务科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新生报到(7月15日-16日)

  7月15日-16日,新生到校注册。新生报到时,需提供《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就近社康中心开具查验证明,深圳本地接种的儿童也可登录市、区疾控中心网站直接打印。

  温馨提示:已公布被某校录取,但未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儿童,将取消录取学校学位。

  公办学位统筹办法

  1、公办学校实行积分入学,对深圳户籍和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儿童根据《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进行积分,

  2、区教育局根据所有公办学校总的招生计划以及总的申请人数划定全区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线,低于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的学生将调剂到民办学校

  3、如果申请人数未达到学校招生计划,则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线即为该学校的录取分数线;

  4、如果申请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则按第一、第二、第三志愿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确定该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低于学校录取分数但高于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的学生调剂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试点学区内招生

  (一)大学区招生制度

  在益田村片区(即福强小学、全海小学、益田小学3所学校招生区域)试点大学区招生制度:

  1.居住在大学区内的学生,可在大学区内的学校中自愿选择1所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选择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第二、三志愿;

  2.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选择报读原地段所属学校的积分增加10分(如属于益田小学招生地段的家庭选择报读益田小学,积分将在原积分基础上增加10分,选择报读全海小学或福强小学将无法获得此加分);

  3.按第一、第二、第三志愿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全区统筹调剂时按原积分排名)。

  (二)共享学区招生制度

  在福田南片区(即福田小学、福南小学、南华实验学校小学部3所学校招生区域)试点共享学区招生制度:

  1.居住在共享学区内的学生,可在共享区内的学校中自愿选择1所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选择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第二、三志愿;

  2.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

  3.按第一、第二、第三志愿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三)分享学区招生制度

  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梅香学校小学部与梅园小学、梅林小学试点分享学区招生制度。

  1.梅香学校小学部为分享学区学校,与梅园小学、梅林小学分享学区。

  2.居住在梅园小学、梅林小学学区内的学生,先选择原学区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自愿选择梅香学校作为提前志愿学校申请,选择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第二、第三志愿。

  3.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按提前志愿、第一、第二、第三志愿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提示

  1.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不要填写座机号码)是接收学校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工具,请务必留意短信(可能被某些软件拦截)内容并积极配合。

  2.我市已取消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申请入学的必备条件,仅作为积分入学项目,2017年起我区积分入学办法中,对计划生育情况积分进行了调整。为避免影响学位积分,请深圳市户籍、非深户籍儿童的家长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

  3、重要提醒:招生系统将直接与计生管理系统联网比对,根据申请学生父母的计生状况计算计生积分,家长必须于2019年4月26日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相关计划生育信息(建议登记前先咨询各街道计生部门或社区工作站),以免影响学位申请积分

  4、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不提供学位:

  (1)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

  (2)未按实际居住地申请学位;

  (3)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小学。

  5、各校对外工作日时间统一如下: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关于特殊儿童的报名

  (1)凡属今年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符合在福田区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可申报地段小学。

  (2)凡中小学校认为不能适应随班就读且存在争议的实名登记智障、听障、视障、脑瘫、自闭症适龄学生,在4-6月(一年一次)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预约咨询电话:89468050)。如评估结果显示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儿童,学校须按要求接收。

  (3)经评估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福田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凭户口本、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

  听障、视障类的残疾儿童到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咨询、报名(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816)

  智障等其他类型到福田区竹香学校咨询、报名(地址:福田区农林路61号,电话:8278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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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2020年小一学位申请攻略(条件+材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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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报名材料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儿童出生证;

  2、儿童及其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即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二、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注: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在我区公证部门办理)。

  三、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温馨提示

  1、网上预报名填报的《龙岗区2020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打印,经家长签字和学校盖章确认后,学位申请材料将不能更换。

  2、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由学校查验原件,核对申请表,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统称为“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

  3、新生报到时,学校要收取《龙岗区儿童入学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提前到居住地就近医院或社康中心接种点查验《预防接种证》,并开具查验证明。

  学区积分办法

  有关加分项具体说明

  (所有加分项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1.居住时间计算方法。

  ①计算起始日期:提交房产证申请材料的是房产证发证日期;

  提交房屋租赁凭证申请材料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如备案时间早于起租时间,按照起租时间开始积分);

  提交特殊住房申请材料且申请人户籍在所申请学区内的是申请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该学区的日期;

  房屋租赁信息、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不计算居住时间。

  ②计算截止日期:2020年4月1日。

  2.社保加分计算方法。

  以申请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社保(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交月份的累计月数)为准。2020年因疫情影响,按照上级要求,将只验核养老险累计缴交月数来计算加分。

  计算方法:社保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4月1日,总月数减去12个月后,每个月加0.05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不累计双方,只计算填写的一方。

  3.计生加分。

  ①申请人如需申请计生加分,请于网上预报名前进行计生信息的确认。

  ②计生信息通过市卫健委信息系统进行验核,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小一积分补充说明:

  优享加分

  ①试点学区。2020年,在麓城外国语小学——怡翠实验学校——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共享学区、贤义外国语学校——信义实验小学共享学区试行优享学区,即在共享学区内为每所学校再划定一个优享学区(优享学区具体范围见本指南“小学招生地段”)。

  ②计分方法。家长可选择所属共享学区内任意一所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学校,若第一志愿选择对应的优享学校,可获得2.5分优享加分(优享加分仅在共享学区内有效)。

  填报注意事项

  申请学位可填报四个志愿,非深户籍申请人必须填报两所及以上民办学校,深圳户籍申请人不作要求。具体可分三种情形:

  ①若第一志愿填写公办学校,则须提供该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材料;

  ②若第一志愿填写民办学校,且在民办志愿之后还有其他公办志愿,则须提供所填的第一个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材料;

  ③若全部志愿填写民办学校,则须提供龙岗区范围内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材料

  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以下为2020年学位申请的相关信息

  也可在我们公众号上获取申请入口:

各职能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并有核定学区积分后方可参加学位排队。审核不合格、无核定学区积分的,家长可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学校根据职能部门核定的不合格的原因,决定是否受理复核申请。因以下原因确认不合格的,学校不受理其复核申请:

  ①居住证过有效期,或查无此人;

  ②房产证证件号码不存在,或过期,或地址错误,或产权人不是监护人(或祖辈);

  ③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证件号码不存在,或租房承租人和出租人不准确,或租房地址不准确,或租房用途不是住宅用途,或租期不准确,或租房面积不是整套;

  ④社保目前已中断缴费、或电脑号不存在

  学位锁定政策

  从2019年起,龙岗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在此前未实施此项制度的片区,已被用来申请学位的住房不会受到影响。学位申请锁定房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1.一套住房只能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必须是同一父母或监护人;

  2.学生被公办学校录取后,即视为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被锁定。“小一”开始使用锁定时间6年,“初一”开始使用锁定3年;转学插班使用的,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至同一学段毕业年级;锁定期间不允许其他家庭子女申请就读该校。

  温馨提示

  1.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备齐学位申请材料。申请学位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学校提交材料申请学位的,符合条件的龙岗户籍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学位,非龙岗户籍学生不安排学位。

  2.网上预报名时家长填写的证件内容不真实不准确将会导致审核不合格、没有验核积分和无法安排学位等严重后果,请家长务必如实认真按要求填写网上预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结束后,经学校网上确认报名无误,学位申请材料将不能更换。

  3.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或变相留级。已在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就读过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学位申请。对于隐瞒事实,谎报信息而被录取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家长承担。

  4.请家长留意申请学校的学位紧张情况和自己的学区积分情况,合理填报志愿。部分学校招生地段属于两个或以上学校的共同招生地段,该类型地段允许家长自由选择其中的一个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如选择学位紧张、学区积分录取线高的学校作为第一志愿,有可能出现因积分低而不被录取的风险。

  5.在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中,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家长按时到民办学校注册,确认就读的,经民办学校管理部门确认后,可享受政府规定的学位补贴。

  6.被录取的学生要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注册和办理相关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不保留其申请录取的学位。

  7.在资料复核至录取结果公布期间,不得申请删除已报名信息。

  8.新生报到时,学校要收取《龙岗区儿童入学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提前到居住地就近医院或社康中心接种点查验《预防接种证》,并开具查验证明。

  9.非深户籍申请人2021年申请学位需要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登记居住信息的,请于2020年8月31日前办理。租赁凭证要求租期包含2020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30日。

  10.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办法。

  ①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应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和录取办法与普通儿童学位申请相同。

  ②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但能适应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教班学习生活的龙岗区户籍小学一年级适龄残疾儿童,包括智障、精神(自闭症)、肢体(脑瘫)类残疾儿童,可凭户口本、残疾证、出生证、医院证明申请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教班,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儿童的入学安置方式。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的招生公告将通过区教育局和区残联另行下发。咨询电话:0755-89551901。

  ③属于听障、视障类龙岗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凭户口簿、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证明到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咨询电话:0755-89468816。

  ④龙岗区实名登记智障、肢体、精神(自闭症)类适龄儿童由龙岗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评估,家长凭户口簿、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证明到指定地点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学生的安置方式。龙岗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评估点为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咨询电话:0755-33293846。

  更多咨询电话

  各街道教育办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教育部门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电话可在指南《招生地段划分表》查询,也可登陆登录龙岗政府在线-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http://www.lg.gov.cn/bmzz/zs/)

  基础教育科 89551962

  布吉教办(吉华)28280054 横岗教办(园山)28864823

  龙岗教办(宝龙)84812319 坂田教办 89373376

  南湾教办 89208580 平湖教办 85238746

  龙城教办 89916853 坪地教办 84092055

  龙岗社保分局

  龙岗社保分局咨询电话: 12333 28921510

  龙岗社保分局社保信息查询网址:http://www.szsi.gov.cn/ywcq/grsbcx/

  龙岗区政府咨询投诉网址:http://www.lg.gov.cn/lgzx/zxtsfs/lmtt.shtml


深圳市2021年秋季学位申请房锁定情况查询指南

深圳市2021年秋季学位申请将于4月陆续开始,目前,公办学校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因此,在申请学位前,首先要了解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学位,学位有没有被锁定,下面是深圳市2021年秋季学位申请房锁定情况查询指南,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深圳市2021年秋季学位申请房锁定情况查询指南
你也可以通过下方快捷入口进行查询

 深圳市2021年秋季学位申请房锁定情况查询指南

这里特别要提醒的是,申请学位直接影响录取的是户籍和房产,也就是(孩子的)深圳户口和房产。

深圳采取的积分入学制,实行“学位类型+积分,类别优先”的模式,也有不少区直接按纯积分录取。

一般来说,深户优先于非深户,有房产优先于无房产,只是各区的具体侧重不一,学位申请大体流程如下:

1、各个区教育部门进行招生宣传

2、网上填写信息预报名(时间一般是在4月份,错过网上报名时间则安排不了学位,非常关键!)

3、学校初验报名信息(纸质材料提交或在线提交)

4、区教育局进行审核

5、区教育局和学校统筹学位

6、公布名单

7、报到注册

政策上非深户如果符合深圳的“三个1”(社保1年、居住1年、一方有居住证)是可以申报的,但是学位紧张,所以家长最好备齐材料,获得最高类别及最大积分。

以上就是关于深圳市2021年秋季学位申请房锁定情况查询指南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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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1年秋季学位申请房锁定情况查询指南

坪山区2021年公办小学招生范围一览表及分布图

2020年10月份,坪山区教育局在网上就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征求意见,今年1月,坪山区教育局公布了公办小学、初中各学区招生范围一览表及分布图,下面是坪山区2021年公办小学招生范围一览表及分布图,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坪山区2021年公办小学招生范围一览表

序号 学校名称 2021年划定招生范围
1 坪山实验学校(小学部) 六和社区
2 六联小学 六联社区(不含金碧路以南、东纵路以西及锦龙大道以东片区)
3 飞西学校<规划名>(小学部) 六和社区,六联社区(不含金碧路以南、东纵路以西及锦龙大道以东片区)
4 坪山中心小学 坪山社区,和平社区,坪环社区比亚迪路以北片区,江岭社区比亚迪路以北片区
5 坪山第二外国语学校(小学部)
6 坪山第二小学 金龟社区,沙壆社区东纵路以南片区,石井社区金田路以南片区,田头社区南坪快速路以南片区,田心社区头陂水库及田头山范围
7 沙壆学校<规划名>(小学部)
8 马峦小学 江岭社区比亚迪路以南片区,坪环社区大山陂水库管理线以南、体育三路以东、比亚迪路以南片区,马峦社区
9 中山小学 六联社区金碧路以南、东纵路以西及锦龙大道以东片区,坪环社区比亚迪路以南、体育三路以西及大山陂水库管理线以北片区 ,沙湖社区坪盐通道(在 建)以东、业通路(规划路)以北片区
10 锦龙小学
11 新合实验学校(小学部)
12 世界厂小学(规划名)
13 汤坑小学 汤坑社区,沙湖社区【不含沙湖社区坪盐通道(在建)以东、业通路(规划路)以北片区】
14 碧岭小学 碧岭社区
15 坪山同心外国语学校(小学部) 秀新社区厦深铁路以南片区,金沙社区厦深铁路以南片区,老坑社区,竹坑社区,田心社区内坪山河以北片区
16 竹坑学校(小学部)
17 老坑学校<规划名>(小学部)
18 坪山第二实验学校<规划名> (小学部) 沙壆社区东纵路以北片区,石井社区金田路以北不含兰景南路(规划路)以东片区,南布社区
19 深圳高级中学(集团)东校区 (小学部) ①未来小学区招生范围:田头社区金田路以北片区,石井社区兰景南路(规划路)以东片区 ②2019年及地段调整过渡期招生范围:田头社区南坪快速路以北片区,石井社区兰景南路以东片区,田心社区内坪山河以南(不含头陂水库及田头山范 围)片区
20 坑梓中心小学 坑梓社区,秀新社区厦深铁路以北片区
21 金田小学 沙田社区,金沙社区厦深铁路以北片区
22 龙田小学 龙田社区

坪山区2021年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分布图



坪山区2021年公办小学招生范围一览表及分布图

以上就是关于坪山区2021年公办小学招生范围一览表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坪山区2021年公办初中招生范围一览表及分布图

2020年10月份,坪山区教育局在网上就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征求意见,今年1月,坪山区教育局公布了公办小学、初中各学区招生范围一览表及分布图,下面是坪山区2021年公办初中招生范围一览表及分布图,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坪山区2021年公办初中招生范围一览表

序号 学校名称 2021年划定招生范围
1 坪山实验学校(初中部) 六和社区,六联社区(不含金碧路以南、东纵路以西及锦龙大道以东片区)
2 飞西学校<规划名>(初中部)
3 坪山中学 和平社区,坪山社区,江岭社区,金龟社区,马峦社区,沙壆社区东纵路以南片区,石井社区金田路以南片区,田头社区南坪 快速路以南片区,田心社区头陂水库及田头山范围,坪环社区大山陂水库管理线以南、体育三路以东、比亚迪路以北片区
4 坪山第二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5 中山中学 碧岭社区,汤坑社区,沙湖社区,六联社区金碧路以南、东纵路以西及锦龙大道以东片区,坪环社区比亚迪路以南、体育三路 以西及大山陂水库管理线以北片区
6 新合实验学校(初中部)
7 深圳高级中学(集团)东校区 (初中部) ①未来小学区招生范围:田头社区金田路以北片区,石井社区兰景南路(规划路)以东片区 ②2019年及地段调整过渡期招生范围:田头社区南坪快速路以北片区,石井社区兰景南路(规划路)以东片区,田心社区内坪 山河以南(不含头陂水库及田头山范围)片区
8 光祖中学 龙田社区,坑梓社区,沙田社区,秀新社区厦深铁路以北片区,金沙社区厦深铁路以北片区
9 坪山同心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秀新社区厦深铁路以南片区,金沙社区厦深铁路以南片区,老坑社区,竹坑社区,田心社区内坪山河以北片区
10 竹坑学校(初中部)
11 老坑学校<规划名>(初中部)
12 坪山第二实验学校<规划名>(初中 部) 沙壆社区东纵路以北片区,石井社区金田路以北不含兰景南路(规划路)以东片区,南布社区

坪山区2021年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分布图


坪山区2021年公办初中招生范围一览表及分布图

以上就是关于坪山区2021年公办初中招生范围一览表及分布图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