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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对于贫困的学生来说助学贷款能给他们的学业带来很大的帮助!本专题就跟大家讲解了深圳助学贷款申请流程,申请条件,利息算法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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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深圳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家庭经济困难;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申请材料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申贷流程

  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审批成功后,根据学生申请的贷款合同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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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深圳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一、政策介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2018年起,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按贷款上限足额申办贷款,进一步发挥助学贷款的教育扶贫作用。

  贷款期限:

  按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确定。

  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还款时间和还本宽限期: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3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四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市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3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二、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并包含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正式录取或在读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深圳市;

  4.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三、申贷流程及申贷资料

  1、预申请。

  有助学贷款需求的学生于7月12日前填写《深圳市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表》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对遭遇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特殊情况学生预申请时间可延至贷款办理前。

  2、网上申请。

  接到录取通知书的大学新生和首贷在校大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注册,并按指引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网上申请入口:

深圳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攻略

  深圳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攻略

  一、政策介绍

  1.利息与本金

  1)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

  2)自毕业(或结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3)自毕业(或结业)第四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

  4)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2.利率及利率调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时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3.征信知识

  为了帮助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信贷管理效率,防范信用风险,人民银行建立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又称个人征信系统。征信系统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存储了自然人办理和使用银行贷款、信用卡的情况。

  1)个人信用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首先是“您是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

  其次是 “您的信用历史”,包括个人贷款信息(贷款金额、期限、还款记录等),信用卡信息(授信额度、还款记录等)。

  最后是查询记录,哪些机构于何时查询过您的信用报告。

  随着征信系统的不断完善,信用报告还将采集其他领域与个人信用有关的信息,例如社保缴纳情况、公积金缴纳情况、法院民事判决、欠税以及个人支付水、电、煤气等公共事业费用的信息。

  2)信用报告如何影响个人信用活动?

  信用报告的最大好处就是帮助个体积累信用财富,方便办理信贷业务。每一次按时向银行偿还贷款和信用卡透支额,都将记录在信用报告中,为您今后更快捷、方便的办理银行房贷、车贷、信用卡提供帮助。

  3)如何免费查询信用报告?

  方式一:前往人民银行指定查询网点现场查询。

  方式二:可登录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

  二、还贷流程及还款方式

  1.正常还款

  1)11月1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查询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如果密码遗忘可拨打95593重置。

  2)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登录支付宝www.alipay.com,直接在指定账户内充值还款或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也可以前往就近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请事先咨询是否提供POS机刷卡服务)。

  2018年起,国家开发银行推出手机还款。登录支付宝手机APP,在“便民生活”页签选择“生活号”,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在线还款”中录入借款学生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号和学生身份证号,根据提示还款。

  2.提前还款

  1).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申请后需尽快前往就近的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或使用支付宝APP还款。

  2)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

  1至9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请于当月20日前还款;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请于次月20日前还款。

  10月、11月:10月1日至15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0月20日,请于10月20日前还款;10月16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请于12月20日前还款。

  3)指定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的,视为本次提前还款申请无效;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本金的,仅扣收利息。

  3.逾期还款

  1)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1月1日至12月20日,可进行逾期还款。开始偿还利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开始偿还本金后,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偿还逾期本息和相应罚息。具体金额可在每月1日至19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

  2)按照国家《征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逾期贷款结清后5年。为了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3)未按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主动与县级资助中心联系的同学,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国家开发银行及县级资助中心有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

  三、离校前需要办理毕业确认手续

  毕业(或结业)当年的4月至6月,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最新的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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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学前保教费资助申请攻略

  深圳学前保教费资助申请攻略

  资助对象

  在我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幼儿园就读,具有深圳市户籍并享受我市民政部门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家庭(含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临时救济家庭)的儿童、残疾儿童、孤儿和烈士子女。

  注:凡已享受此保教费资助的不再享受“深圳儿童健康成长计划”政府补贴

  申请材料

  符合资助条件的儿童家长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深圳市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孤儿和烈士子女保教费资助申请表》;

  (2)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提供《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或临时救济证明等,孤儿、残疾儿童和烈士子女提供相关证明(A4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3)儿童及家长的户口本(A4纸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若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本,分别提供父母、子女的户口本。家庭户复印户口本首页,全部户口登记页。集体户口本应提供夫妻及子女户口登记页);

  (4)儿童身份证(A4纸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要求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申请流程

  第一步,儿童家长(含监护人,下同)提出申请。符合资助条件的儿童家长应在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向幼儿园提出保教费资助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材料迟于幼儿园审核工作时间的(开学后20个工作日),不再受理。

  第二步,幼儿园初核。各幼儿园须在开学后30日内完成对家长提交材料的审核,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

  第三步,区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复审辖区内幼儿园上报的各种材料,并在10个工作日内汇总报区财政部门申请经费。

  第四步,区财政部门审核。区财政部门审核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专项经费核拨至幼儿园。

  第五步,资助经费发放。保教费资助实行家长先交费后退补的办法。幼儿园应在收到区财政拨付资金10个工作日内,通知家长凭身份证和保教费缴费收据签领。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在退还幼儿家长收费的同时,停止发放(或收回)余下资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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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普高特困生学费减免申请攻略

  深圳普高特困生学费减免申请攻略

  1.资助对象

  在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深户低收入家庭学生、残疾学生。

  2.申请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原件一份);

  (2)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提供《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或临时救济证明等,孤儿、残疾儿童和烈士子女提供相关证明(A4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3)学生及家长的户口本(A4纸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若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本,分别提供父母、子女的户口本。家庭户复印户口本首页,全部户口登记页。集体户口本应提供夫妻及子女户口登记页);

  (4)学生本人身份证(A4纸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要求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表格样表 (学校是学生资助项目的受理机构,学生应按规定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领取表格)

  提供申请材料提及的表格及样表(示范文本)等,具体如下:

  《深圳市中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空表);

  《深圳市中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样表);

  《深圳市中小学校特困生资助核定名册》;

  《深圳市中小学校特困生资助经费统计表》。

  4.申请流程

  5.资助标准

  按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减免。

  6.温馨提示

  注意每个学期申报的截至时间:每年春季学期4月30日前,秋季学期10月31日前,向学校就读学校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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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生源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申请流程

  深圳生源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申请流程

  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当年考入高校并报到就读、高中因家庭经济困难享受国家助学金且目前家庭经济仍然困难的大学新生。纳入我市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或低保边缘范围家庭的大学新生应申请市慈善会“雏鹰展翅”计划资助,不同时享受本项目资助。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生源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申请表》;

  (二)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四)反映家庭经济状况的材料,以下情形可优先受理:

  ①孤儿、残疾学生和享受城乡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政策家庭学生;

  ②烈士、因公殉职人员、其他优抚家庭等学生;

  ③我市原基建工程兵经济困难家庭、困难归侨、驻守海岛及边防的军工或者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者经济困难家庭;

  ④学生家庭或本人遭遇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⑤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⑥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⑦来自对口帮扶地区或国家省重点贫困县(市)、少数民族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

  ⑧有其他家庭经济困难情形者。

  申请流程

  1.政策宣传。

  各区(含新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中学校应将本资助政策张贴至各高中毕业班,通过班会或集会向各毕业生宣传政策,确保全体毕业生了解该政策。

  2.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在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向原就读高中提出申请,递交《深圳市生源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有关家庭经济状况的材料。

  3.学校初审。

  原就读高中学校审核学生递交的材料无误后,签署相关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填写《深圳市生源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初审名单汇总表》。

  4.管理部门审核。

  市属学校报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以下简称市资助中心)、区属学校报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区属高中学校上报的材料,填写《深圳市生源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审核名单汇总表》,加盖区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送市资助中心(含表格电子版和学生申请材料);市资助中心审核市属高中学校上报的材料。

  5.结果公示。

  由市资助中心负责在深圳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拟资助学生的名单。

  6.受助学生报到确认。

  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应按照要求寄送《深圳市生源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受资助学生报到确认表》和学费收据原件至市资助中心。

  7.资金发放。

  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且已收到《报到确认表》后,市资助中心于12月底前将资助款直接发放至受助学生资助卡(特殊情况可发至学生本人其他银行借记卡)。

  注:只有申请表无材料的,申请无效!逾期的,不受理不追补!弄虚作假的,取消资助、追缴已发资金,通报现就读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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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条件+流程)

  深圳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条件+流程)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1.资助标准

  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分为2-3档。中央高校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基本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4.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5.表格样表(学校是学生资助项目的受理机构,学生应按规定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领取表格 )

  6.申请流程

  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流程图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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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普高国家助学金申请攻略(条件+流程)

  深圳普高国家助学金申请攻略(条件+流程)

  申请条件

  在我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具体条件为:

  (1)在深圳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具有我市全日制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正常修读的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以下情形可优先受理资助:

  ①烈士、因公殉职人员、其他优抚家庭等子女以及孤儿、残疾学生;

  ②享受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政策家庭;

  ③原基建工程兵经济困难家庭、困难归侨、驻守海岛及边防的军工或者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者经济困难家庭;

  ④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⑤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⑥学生家庭或本人遭遇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⑦来自对口帮扶地区或国家省重点贫困县(市)、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少数民族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

  申请材料

  (1)《深圳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原件一份);

  (2)学生的户口本(A4纸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

  (3)学生本人身份证(A4纸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要求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其他材料A4纸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

  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

  ③烈士及其他优抚家庭子女,原基建工程兵、困难归侨和驻防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发生突发变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深圳市支援建设或对口帮扶地区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提供的其他类证明材料或费用单据;

  ④由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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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职国家助学金申请攻略(条件+流程)

  深圳中职国家助学金申请攻略(条件+流程)

  1.申请对象

  国家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我市紧缺专业学生。具体为:

  (1)涉农专业和我市紧缺专业学生;

  (2)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情形可优先受理:

  ①孤残学生和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

  ②烈士、因公殉职人员、其他优抚家庭等学生;

  ③享受城镇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政策家庭;

  ④原基建工程兵经济困难家庭、困难归侨、驻守海岛及边防的军工或者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者经济困难家庭;

  ⑤学生家庭或本人遭遇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⑥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⑦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⑧来自对口帮扶地区或国家省重点贫困县(市)、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少数民族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

  ⑨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3)高职院校和高级技工学校中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一贯制”学生,一、二年级学生纳入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范畴。

  2.申请材料

  (1)《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原件一份);

  (2)学生及家长的户口本(A4纸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若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本,分别提供父母、子女的户口本。家庭户复印户口本首页,全部户口登记页。集体户口本应提供夫妻及子女户口登记页);

  (3)学生本人身份证(A4纸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要求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中的一种(涉农专业和紧缺专业学生不需要):

  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

  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

  ③孤儿、烈士及其他优抚对象、原基建工程兵、困难归侨、驻防军工、突发变故、重大疾病治疗费用单据等其他类证明材料;

  ④由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证明材料。

  3.表格样表 (学校是学生资助项目的受理机构,学生应按规定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领取表格 )

  4.申请流程

  5.资助标准

  2000元/年。国家助学金按照200元/月×学生每学年实际在校月数予以资助。

  6.温馨提示

  (1)各校按正式学籍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生人数最高不超过10%确定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额; (2)紧缺专业助学金名额按照上一学年度下达的指标确定,不分专业,总体用于鼓励优秀学生就读紧缺专业,学校应制定并公布具体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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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深圳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资助对象

  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我市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硕士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每生每年15000元。

  申请程序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学生提交申请后,高校负责组织评审。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

  其他事项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助学金发放。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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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校国家奖学金申请攻略(条件+流程)

  深圳高校国家奖学金申请攻略(条件+流程)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申请材料

  1、学生手写的申请书。

  2、学校提供的申请表。

  申请流程

  注意事项

  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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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攻略

  深圳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攻略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申请材料

  1、学生手写的申请书。

  2、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申请流程

  注意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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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指南

  深圳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指南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1万名,硕士研究生3.5万名。

  资助对象

  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资助标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申请程序

  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所在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申诉办法

  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及相关人员,可在基层单位公示阶段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评审委员会答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如仍存异议,可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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