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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任期评估申报指南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任期评估申报指南

受理条件

经认定的我市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在5年任期内,须参加期中评估和期末评估。期中评估安排在任期满2年时进行,期末评估安排在任期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用人单位登录系统。高层次专业人才所在单位按规定开展评估工作。用人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填写并打印《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任期评估备案表》,加具评估意见、盖章(有主管部门的单位还需加具主管部门意见及盖章)。用人单位将盖章后的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系统,点击提交即完成申请。

2.受理。受理部门初审上传材料后出具受理、不予受理意见。

3.审核。受理部门审核申请材料(7个工作日)。

4.公示。受理部门公示通过名单(7个自然日)。

5.核准。公示无异议的,由受理部门进行系统核准备案(3个工作日)。

6.办结。

窗口办理流程

1.协助申请。申请人到达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后,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在自助服务区进行网上申报。

2.申请。用人单位登录系统。高层次专业人才所在单位按规定开展评估工作。用人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填写并打印《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任期评估备案表》,加具评估意见、盖章(有主管部门的单位还需加具主管部门意见及盖章)。用人单位将盖章后的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系统,点击提交即完成申请。

3.受理。受理部门初审上传材料后出具受理、不予受理意见。

4.审核。受理部门审核申请材料(7个工作日)。

5.公示。受理部门公示通过名单(7个自然日)。

6.核准。公示无异议的,由受理部门进行系统核准备案(3个工作日)。

7.办结。

申请材料

1.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任期评估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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