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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伤如何认定 深圳工伤认定流程一览

在深圳,如果在工作中受伤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那在深圳工伤如何认定呢,下面就来看看吧。

深圳工伤如何认定

一、了解工伤认定的范围

1.深圳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的伤(亡)职工(包括已经参加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

2.在深圳市生产经营、但注册地不在深圳市、且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的伤(亡)职工。

深圳工伤如何认定 深圳工伤认定流程一览

图片来源:摄图网

二、查看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一)基础材料

1、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受伤害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的,还需根据下述不同情况提供相应材料:

属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属受伤害职工的近亲属提出申请的,需提供近亲属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属授权代办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是律师的,还需提供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律师事务所函(原件)。

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的,需提供工会组织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会组织介绍信(原件)。

2、《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其中,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在申请表中加盖公章。

3、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首诊病历、医疗诊断证明及有关检查报告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上下班证明材料:视频监控记录、考勤记录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120出车证明、院前急救或医院抢救记录(经120出车、抢救的需提供)。

7、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8、与事故伤害有关的视频、录音、现场照片、伤者照片(受伤部位应清晰可见)、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生效法律文书等证据材料。

9、其它可以证明事故发生发展经过的证据材料。

(二)特殊材料

特殊案件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

10、属未参保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打印)。

11、属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责任单位的证明)、上下班路线图、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属暴力伤害事故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13、属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伤害的,需提供因工外出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4、属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下落不明的证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需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15、属死亡案件的,需提供死亡证明材料(如:死亡通知书、居民死亡原因医学证明报告卡、法医证明等)。

16、属借用或劳务派遣人员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实际用人单位对事故调查的材料,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17、属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18、属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的,需提供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证明。

19、属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依法宣布为疫区的地方工作而感染疫病的,需提供防疫部门开具的疫区证明。

20、属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需提供革命伤残军人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旧伤复发鉴定结论。

三、前往参保辖区窗口办理

1、福田分局

办公电话:82978745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38号海天综合大厦一至三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南山分局

办公电话:26079166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3032号(原南山法院)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南山分局蛇口管理站

办公电话:26628006

办公地址:深圳市蛇口工业七路临园大厦附楼一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4、南山分局西丽管理站

办公电话:26628009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北路62号丽新大厦一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5、盐田分局

办公电话:25352925

办公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大楼14、15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6、罗湖分局

办公电话:82229636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7、宝安分局

办公电话:27880256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211号紫云大厦一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8、宝安分局沙井管理站

办公电话:27686821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企安路4号企业大厦A栋1-4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9、宝安分局松岗管理站

办公电话:27094321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罗路3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10、宝安分局石岩管理站

办公电话:29003335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坑尾大道3号(石岩公馆旁)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11、宝安分局西乡管理站

办公电话:27944465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流塘社区新村路4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12、宝安分局福永管理站

办公电话:29605390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围社区兴华路北11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13、宝安分局新安管理站

办公电话:27671527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4区雅然居一栋二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14、龙岗分局

办公电话:28921510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3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15、龙岗分局坪地管理站

办公电话:84091904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湖田路4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16、龙岗分局龙岗管理站

办公电话:28307098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植物园路325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17、龙岗分局龙城管理站

办公电话:28927943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长兴南路与龙福路交界处尚景华园1栋2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18、龙岗分局南湾管理站

办公电话:89534818

办公地址:龙岗区南湾街道中城康桥花园1期A6栋首层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19、龙岗分局平湖管理站

办公电话:28841292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顺昌街9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0、龙岗分局布吉管理站

办公电话:28533775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龙岗大道知春里大厦3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1、龙岗分局横岗管理站

办公电话:28628826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龙岗大道塘坑段3164号(原深惠路58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2、龙岗分局坂田管理站

办公电话:89331568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和成世纪名园3栋A座5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3、坪山分局

办公电话:84131258

办公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江岭社区江边路7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4、坪山分局驻坪山区行政服务大厅办事点

办公电话:84131258

办公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25、龙华分局

办公电话:28024419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碧澜路与澜泰路交叉路口东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6、龙华分局大浪管理站

办公电话:28157685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龙胜老村一区523号(龙华中学斜对面)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7、龙华分局龙华管理站

办公电话:29160521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东环一路与油松路交汇处天汇大厦1-2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8、龙华分局民治管理站

办公电话:23146056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新区大道和民宝路交汇处新景大厦6、7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9、光明分局

办公电话:27400518

办公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152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0、光明分局公明管理站

办公电话:27155138

办公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风景北路65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1、大鹏分局

办公电话:84206962

办公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新北路8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2、大鹏分局南澳管理站

办公电话:84402540

办公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人民路17号1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3、大鹏分局大鹏管理站

办公电话:84302393

办公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青年路51号二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4、直属分局

办公电话:8346084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5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初步审核

办理机构进行初步审核。

五、调查核实

办理机构对申请者及材料等进行核实核查。

六、出具认定结果报告

办理机构经过调查审核后,通过的便出具认定结果报告。

以上便是深圳工伤如何认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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