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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新引进人才业务办理指南

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新引进人才业务办理指南

受理条件

从市外新引进人才的我市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我市新入选省、市引进人才重点团队所在单位,可以申领“人才伯乐奖”。

网上办理流程

进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的“政务服务”栏目,跳转至“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页面,查找“深圳市人才伯乐奖申领”事项;

(一)申请

1.用人主体申领“人才伯乐奖”需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人才伯乐奖申领表》(系统自动生成,加盖公章);

(2)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用人单位向人才支付首月工资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人才伯乐奖申领表》(系统自动生成,加盖公章);

(2)人才猎头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3)人才物色、推荐过程的工作资料及用人单位支付款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核发的无需提供)。

(二)审核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受理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人才伯乐奖”发放条件进行审核。

材料不齐备未通过审核的,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可退回单位重新提交。审核发现不符合申领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可直接取消该单位申领2019年度“人才伯乐奖”资格。

(三)公示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在官方网站对拟发放“人才伯乐奖”单位名单及额度进行分批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投诉并经核查属不符合申领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发放。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人才伯乐奖申领表

2.人才猎头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3.人才物色、推荐过程的工作资料及用人单位支付款项凭证复印件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资质证明复印件

5.深圳市人才伯乐奖单位承诺书和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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