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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秋季宝安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住房材料要求

宝安区2021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启动,为方便各位家长做好申请学位准备,下面是2021年秋季宝安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住房材料要求介绍,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21年秋季宝安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住房材料要求

1.关于住房材料的要求和时限。宝安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自2018年起全部实行了学位房制度,2021年秋季及以后将继续实行学位房制度,申请宝安区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的所有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学生(含港澳台籍学生)都必须提供父母的住房材料。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对夫妇的一个或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实行学位房制度的所有学校使用过的房屋信息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初中3年)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学位,请家长务必查询住房是否已被锁定,提前做好准备。

其中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及其他类特殊住房的时限要求:为保障公众健康,防止群众在短时间内聚集办理租赁类证明材料,最大程度降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交叉感染的风险,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要求时限至2020年的8月31日。即:2021年秋季入学的,在2020年的8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出证即可。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2022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须入学前一年的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2021年秋季宝安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住房材料要求

2021年秋季宝安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住房材料要求(摄图网)

2.关于社保参保时间。自2019年起,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须满1年。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当年4月30日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3.关于身份证办理。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必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请家长提前办理。

4.关于招生政策优化。2021年秋季及以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将在现有共享、分享、单享学区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更加科学、合理,请家长密切留意市、区有关招生政策的最新的信息,并提前相关准备。如果市政府、市教育局出台有关新文件、新政策,则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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