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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集中封存业务办理流程

  深圳公积金集中封存业务办理流程

  受理条件

  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且未在其他单位就业或职工所在单位已撤销、解散、破产等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状态为账户未生效或封存。

  申请所需材料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集中封存申请清册(加盖单位公章)

  专办员身份证件

  职工身份证件(仅职工本人办理时提供)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委托非专办员办理时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代替);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通过“集中封存业务”情形填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深圳公积金业务入口:

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 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 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 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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