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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证书补证、换证办理指南

律师执业证书补证、换证办理指南

受理条件

地市司法局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司法厅;省司法厅自收到初审机关报送的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两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已将涉及广州、深圳市业务的省级行政职权委托广州、深圳市司法局实施。

办理所需材料

1、在省级以上报刊或发证机关指定的网站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2、申请人近期大一寸正装(非制服)免冠蓝底正面彩色相片一张

3、《律师执业证书补换发申请表》

4、申请补发执业证书的材料,属被盗被抢的提交公安机关的报案回执,属被盗被抢以外原因的提交律师所出具的说明(非必要)

5、律师执业证书原件(非必要)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深圳市司法局网上服务窗口”,在线填报相关信息提交网上预审。所有材料均需本人签名及日期。

2、受理:根据网上填报的信息申请材料,收到申请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受理不计算在承诺时限内),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事项明显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申请人拒绝补正、无法补正有关材料的,不予受理。

3、审核:深圳市司法局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

4、审批:审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5、办结:5个工作日,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将决定书送达市行政服务大厅。相关办理结果在广东省司法厅网站公告。

6、制证:符合许可条件的,10个工作日内制作证件(制证不计算在承诺时限内)并将证件送达市行政服务大厅;

7、送达:经办人员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并处理电子信息材料和生成相应办理结果。申请人可随时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省司法厅窗口查询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申报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文书,或者根据需要选择物流快递送达)

8、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两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已将涉及广州、深圳市业务的省级行政职权委托广州、深圳市司法局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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