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2020小一学位申请攻略(时间+流程)
招生对象
在坪山区居住,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备注: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小学的,谢绝重复申请小一学位。
时间安排
(一)网上预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5月15日9:00--5月22日18:00
(二)学校初核
时间: 5月23日9:00-5月30日18:00
(三)资格审核
1.时间:5月31日- 6月28日
(四)公示初审结果
1.时间:6月29日-7月3日
(五)复核异议材料
1.时间:7月4日-7月16日
(六)公布录取名单
1.时间:7月29日
(七)新生报到注册
1.时间:8月7日前
申请学位所需材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
1.户籍材料: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
3.计生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生信息。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务必于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二、非深户籍儿童
1.户籍材料: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
3.社保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1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即在2018年3月31日前需有社保缴交记录,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必须两者均参保满1年)。
4.计生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生信息。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务必于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5.居住证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不列入积分对象,除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四、港澳台户籍儿童以及军人子女可点击下方链接查询相关资料
录取原则和办法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不列入积分对象,除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就读资质审核合格的适龄儿童才能参与积分排位。录取按照“先学位类型、后积分,不同学位类型之间不比较积分”的原则进行。
1、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学校,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录取。大学区录取方式按照“先学位类型积分、后志愿”,
如大学区范围内有A、B、C三所公办学校,则大学区范围内符合申请公办学位条件的学生可填报A、B、C三个公办志愿,计算机系统将大学区范围内所有审核合格的学生按照一类至六类的类别及积分进行总排序。在总排序基础上按类别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对每个学生所填报的A、B、C三个平行志愿依次检索。根据学生所填报A、B、C三个平行志愿顺序,首先将学生投给志愿A学校,如A学校没有录满,则被A学校录取;如果A学校已经录满,则投给B学校,B学校未录满则被B学校录取;如B学校已录满,则继续投给C学校。如此类推,直至各学校录满为止。
2、实行共享学区和单享学区的学校,按照先志愿,后学位类型、积分的原则,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录取
志愿填报要求
公办学校填报要求
报名时,按照提供的住房地址选择所属片区内学校,依据个人意愿选择志愿,不能跨片区选择公办学校(实行共享学区和大学区的学校除外)。
民办学校志愿填报要求
在填报公办志愿的同时可在全区范围内选择二所民办学校。
(学生家长一定要提前仔细了解网上申请、学校初核、部门审核、录取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学生的积分情况合理填报志愿,以免因志愿填报不合理造成未被理想学校录取。如因家长选择志愿不当造成未被理想学校录取,责任由家长承担。)
学位划分类型措施
学位类型1:坪山区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原住居民祖屋。
学位类型2:本市其他区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
学位类型3:坪山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且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和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在坪山无合法产权房(提交坪山区无房证明或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
学位类型4:非深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
学位类型5:坪山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不提交坪山无房证明或坪山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本市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
学位类型6:非深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
备注:特殊房产包括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回迁房、统建楼及其他无合法产权的房屋。
学位申请积分办法
一、实行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之间不比较积分,同一类型积分按从高到低排序。
二、区分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学生, 深圳户籍学生积分项目为“居住时长+计生”,非深圳户籍学生积分项目为“居住时长+社保+计生+居住证”;根据提交资料的不同,积分计算方式有所不同。
三、积分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若实际得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录取办法如下:
1、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多人达到满分100分,按各项目累计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排名最后一位继续同分,录取原则为:
(1)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儿童、少年落户深圳户籍时间长者优先。
(2)非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社保累计时长长者优先。
2、积分未达到满分100分而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出现同分,录取原则为:
(1)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儿童、少年落户深圳户籍时长长者优先。
(2)非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社保累计时长长者优先。
积分计算方法
(一)居住时长计算方式
在学区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基础上,每满1个月得0.3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居住时长为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则按离“截止日期”最近的续住时间计算居住时长。居住时长积分计算截至当年3月31日。
1.对于不同类型的房产,积分计算方式不同。
2.学区内租房提供红本“租赁凭证”的积分,提供蓝本“租赁信息”的不积分。
3.提供的集体宿舍房屋材料为蓝本“租赁信息”,在申请学位时居住时长不计算积分。
4.本市其他区户籍,在学区租房或有特殊房产,如果能提供深圳市无房证明的,在原有积分基础上额外加3分。
5.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
(二)社保计算方式
在连续缴交养老和医疗保险满一年的基础上(不含补缴),选取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在参保证明上显示时间较长一项作为积分,每满1个月得0.2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补缴的社保不纳入积分。积分计算截至当年3月31日,且至学位申请结束(公布录取名单前)持续为在保状态。
(三)计生加分情况
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整体计生情况分为四类。1.独生子女:持独生子女证件,或已在计生系统中按独生子女信息登记,加6分。2.政策内或全面二孩:夫妻子女政策属性均为政策内,或一对夫妻生育二个子女,且不存在非婚二孩情形,加5分。3.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夫妻双方合共子女数3个及以上,其中子女政策属性有政策外,并且有录入社会抚养费实际征收金额,加3分。4.政策外未接受处理:夫妻双方合共子女数3个及以上,其中子女政策属性有政策外,并且没有社会抚养费实际征收金额记录,或信息有误(父母或子女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有误或查询不到),加0分。
(四)居住证加分情况
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加4分。单方持有加0分。
小学第一志愿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及咨询电话
民办学校及结对帮扶公办学校信息一览表
重要提示
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最终验核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如果由于填写错误导致审核不合格,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
(一)时间提示
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填写志愿、到第一志愿公办学校递交材料,否则将无法参加公办学校积分排位。
(二)申请材料提示
1.申请材料交到第一志愿公办学校。
2.申请材料不齐的,学校不予受理;申请材料虚假的,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3.在提交材料前,请家长们认真核实材料是否过期或停交(如:居住证、租赁凭证、租赁信息、社保等),如果材料由于家长个人原因造成资料审核不合格,将无法参加积分排位。
4. 申请材料初审通过,意味着具备了参加公办学校积分排位资格条件,并不代表最终能够被公办学校录取。是否最终被公办学校录取,需综合公办学校提供学位数、学位类型及积分等因素决定。
5. 家长报名申请材料提交后,初审结果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复核期间内提交复核材料。复核期内,除户籍材料能替换更改类别信息外,其他材料均不得替换,只能在原材料基础上修改信息有误部分。错过复核时间,将不受理任何信息修改申请。
6.对使用租赁材料申请学位的家庭,将核查租赁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真实居住。使用虚假材料或非真实居住造成无法被公办学校录取,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三)民办学校学费补助提示
符合市政府《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办法》规定的,在我区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可享受相关文件规定的学费补助;就读学校学费高于补贴标准的,由家长补齐差额。
(四)残疾适龄儿童报名提示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应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但能适应特殊教育学校学习生活的坪山区户籍儿童,凭户口本、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深圳市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816)报名。深圳市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咨询相关要求详见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网址http://www.szyptx.net/,咨询电话:89468820。坪山区特殊教育学校计划于今年9月投入使用,该校招生工作由我区教育部门另行公布,届时以公告为准。
(五)收取儿童预防接种证提示
按《转发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儿童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深教〔2007〕117号)要求,新生报到注册时,学校需收取《深圳市儿童入学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自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就近社康中心接种点查验并开具查验证明;在深圳本地接种的儿童也可登录深圳市儿童接种信息查验证系统网(http://www.szepi.net/chaxun/)直接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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