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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生育保险报销标准详解

  深圳生育保险报销标准详解

  生育的医疗费用

  1.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2.单胎顺产:2700元;

  3.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4.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终止妊娠的费用参照计划生育相应项目标准。

  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每例36元,含节育器费;

  2.流产术(压吸宫):每例102元;

  3.流产术(钳刮术):每例180元;

  4.中期妊娠引产术:600元;

  5.药物产流:96元,含药物费;

  6.皮下埋植术:每例115元,含药物费;

  7.输卵管结扎术:每例240元,含住院费;

  8.输精管结扎术:每例120元;

  9.输卵管复通术:每例2400元;

  10.输精管复通术:每例1860元。

  注:计划生育手术由财政专项经费支付的,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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