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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理流程

  深圳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理流程

  受理条件

  职工在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可申请将在异地中心(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我中心。

  业务办理须知:

  1.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后,转出地及时受理并转出的,我中心11个工作日内可收到转入资金。转入资金信息匹配一致的,我中心给予自动入账。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满15个工作日仍未收到入账通知短信的,请及时登录我中心在线办理入口了解本人转入资金入账情况,对入账情况有异议的,可拨打我中心0755-12329服务热线咨询。

  2.如转入资金信息匹配不一致,经我中心与转出中心协商处理后可匹配一致的,职工需登录我中心在线办理入口在线确认入账。3.如转入资金信息匹配不一致,经我中心与转出中心协商处理后仍不一致的,职工需登录我中心在线办理入口在线重新发起异地转入申请。

  办理所需治疗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职工身份证件

  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通过“异地转入申请”填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

  深圳公积金业务入口:

平台转移的五个工作日)

  5 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通过全国平台转移的三个工作日)

  6 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通过全国平台转移的受理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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