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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指南

深圳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指南
受理条件

该事项不适用容缺收件。

住房保障以具有本市户籍的住房困难家庭和单身居民为基本保障对象,以出租、出售保障性住房或者货币补贴等方式予以保障。其中对具有本市户籍的属社会救助对象的住房困难家庭,以提供廉租住房或者货币补贴的方式予以保障。

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专业人才以及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一定年限的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员,市政府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设定条件,逐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深圳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指南

深圳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指南(图源摄图网)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在配租通告规定的时段内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交认租申请。

2、受理(即时受理) 系统自动受理申请。

特别提醒:

在册轮候人轮候期间,其住房、婚姻、子女、户籍、抚恤定补优抚、残疾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提交认租申请之前办理信息变更,信息变更完成后,再网上提交认租申请。

3、审核(即时审核) 提交认租申请后,系统即时自动审核。

4、审批(即时审批) 系统即时自动审批。

5、办结(即时办结)

申请人网上完成认租,此事项即时办结。

6、送达 完成认租后,申请人可打印认租回执,即为送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在配租通告规定的时段内到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现场网上申报及咨询。

2、受理(即时受理) 系统自动受理申请。

特别提醒:

在册轮候人轮候期间,其住房、婚姻、子女、户籍、抚恤定补优抚、残疾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提交认租申请之前办理信息变更,信息变更完成后,再网上提交认租申请。

3、审核(即时审核) 提交认租申请后,系统即时自动审核。

4、审批(即时审批) 系统即时自动审批。

5、办结(即时办结)

申请人网上完成认租,此事项即时办结。

6、送达 完成认租后,申请人可打印认租回执,即为送达。

申请材料

以上就是关于深圳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指南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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