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深圳市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的温馨提示》,自2021年7月1日起,深圳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将调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涉及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11620元/月的标准计算。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和市统计局《2020年深圳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我市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39436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1620元(四舍五入)。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涉及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11620元/月的标准计算。
值得一提的是,7月1日至7月20日,深圳用人单位可为非深户职工更改医保档次,只有20天的时间。同一家单位每年只有一次机会为本单位员工更改基本医保档次。
医保缴费标准=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职工参加医保一档的,以职工月工资总额8.2%或7.2%的标准按月缴费,其中用人单位缴交6.2%或5.2%,个人缴交2%。
缴费基数上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1620×3=34860元,下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11620×60%=6972元
医保二档缴费基数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0.8%(基本医保+地方补充医保),其中单位缴纳0.6%,个人缴纳0.2%。也就是说缴纳二档医保的每个月个人需缴纳11620元×0.2%=23.24元
医保三档缴费基数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0.55%(基本医保+地方补充医保),其中单位缴纳0.45%,个人缴纳0.1%。也就是说缴纳三档医保的每个月个人需缴纳11620元×0.1%=11.62元
图片来源:摄图网
深圳一档医保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即139436元×5%=6971.8元)超过的部分可以到定点药店购买医保目录范围的非处方药;
可以为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支付其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
可以为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
以上便是市民注意,深圳7月1日起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将调整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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