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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35℃以上高温户外露天工作不得加班 6至10月每月可领高温补贴300元

进入7以来,深圳气温也是不断升高,据7月13日深圳国家基本气象站记录的数据,最高气温达34.3℃,高温天气对于户外露天工作者来说也是一项考验,稍不注意就有中暑的可能,为了保障户外露天工作者的健康安全,深圳规定35℃以上高温户外露天工作不得加班等,6至10月每月可领高温补贴300元,同时,因高温作业中暑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高温天气户外露天工作规定

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用人单位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用人单位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深圳35℃以上高温户外露天工作不得加班 6至10月每月可领高温补贴300元

图片来源:摄图网

高温天气户外露天工作补贴

1、因高温停工的,不能降工资

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者降低职工工资。

2、孕妇和未成年工不能高温露天作业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3、按月发放高温津贴

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现为每月300元。所需费用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

4、免费发放清凉饮料

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高温作业中暑了怎么办?

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大家如果发现自己高温作业应该享受的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也可直接拨打12333投诉。

以上便是深圳35℃以上高温户外露天工作不得加班,6至10月每月可领高温补贴300元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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