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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师执业证书注销办理指南

深圳市医师执业证书注销办理指南

申请内容

本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施机关为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为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内的医师办理医师执业证注销审批。深圳市辖区内符合办理条件的医师办理医师执业证注销审批由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实施。

受理条件

具备注销注册申请条件的,均予以注销。

一、个人。

二、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个人或者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0日内报告注册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注册: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并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未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

(六)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七)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

(八)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的;

(九)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十)本人主动申请的。

(十一)按照《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办理备案满2年且未继续执业的。

网上申请流程
深圳市医师执业证书变更办理指南
申请材料

1.授权委托书(个人)

2.医师执业证书

3.《医师注销注册申请审核表》

4.列入注销情形的证明材料

5.申请人身份证

6.医师个人或其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关于注销医师执业注册的书面申请

7.委托人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8.授权委托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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