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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理指南

深圳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理指南

受理条件

A.参加公益性培训的劳动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A1.重点群体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为有培训意愿的重点群体提供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含劳动预备制培训),具体人员范围包括:本市低保家庭成员、在本市登记的失业人员、本市毕业2年内的“两后生”,在我市求职就业的广东省内及本市对口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初次到本市求职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A2.重点项目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面向在我市求职就业的劳动者,围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优势传统产业等重点行业和社会民生重点领域需求量大或者市场紧缺的职业(工种),以及国家、省、市人力资源部门布置的特定领域专项培训行动,开展重点项目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

参加重点项目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的劳动者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深圳户籍或在本市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

(2)培训项目所对应的行业1年以上从业经历。

B.补贴资金拨付条件:

B1.补贴资金预拨付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可以在个人报名完毕之后、机构组织开展培训之前,根据实际报名人数,预拨付不超过50%的培训补贴资金。

培训任务完成后,机构再申请剩余补贴资金。申请了补贴资金但未按计划开展相应培训或者先行拨付的资金多于实际应拨付培训资金的,应当于培训计划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

B2.剩余补贴资金申请

机构应当在备案班次培训结束后3个月内,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剩余培训补贴。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参训学员属广东省内及本市对口帮扶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本市毕业2年内“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的,可以根据实际参训天数(每8学时换算为1天),按照每人每天5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500元的标准享受生活费补贴。机构应当一并为符合条件的学员代为申请生活费补贴,补贴资金直接拨入学员个人账户。

网上办理流程

B1.补贴资金预拨付和B2.剩余补贴资金申请流程一样:

1.申请。机构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相应项目,根据系统提示,申请补贴资金预拨付。

2.受理。符合申请资格和规定要求的,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资格和规定要求的,不予受理。

3.审核。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应于受理后1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特殊情况需进一步核实确认的,申请人应予以配合协助。审核通过的,进入公示环节。审核不通过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

4.公示。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每月按批次对上月已审核通过的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支付环节。

5.支付。公示通过后次月月底前,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按规定程序将补贴资金拨入机构的银行基本账户。

6.办结。

申请材料

1.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

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扶贫手册

4.初中毕业证书

5.高中毕业证书

6.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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