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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备案办理指南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备案办理指南

受理条件

申请单位办理鉴定机构备案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所鉴定职业(工种)等级相适应的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工作资料和考评场地且符合安全、消防及保密要求;

(三)具有与所鉴定职业(工种)等级理论知识、操作技能考核相适应的、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的设备和检测检验仪器;

(四)具有由所申请单位交纳社保劳动关系的专(兼)职的组织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3名以上满足所申请鉴定资格的考评人员;

(五)具有健全的规章管理制度。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者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切换至深圳市选择对应事项,根据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材料进行上报审核。

2.受理(自系统接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时限不包括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在系统上受理网上申请。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系统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或告知不予办理原因。

3.审核(7个工作日)。人力资源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后组织专家实地核查。

4.审批(2个工作日)。符合审批条件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备案回执》;不符合条件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不予备案回执》。

5.办结(1个工作日)。将办理结果录入系统,该事项办结。

6.送达。受理部门按约定的方式邮寄送达或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

相关说明:

1.该事项为承诺事项,每个环节办理时限为一般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2.材料说明,若某项材料同时要求提交纸质(纸质为材料原件)和电子化材料,申请者在系统提交电子化材料,纸质材料可邮寄办事大厅窗口

3.特殊程序:该特殊程序时限为15个工作日,实地核查时限不包括在承诺时限内。

申请材料

1.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备案表

2.申请单位自有鉴定设备设施材料和办公用房、考评场地等材料

3.鉴定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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