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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伤医疗和康复费用记账申请指南

深圳工伤医疗和康复费用记账申请指南

受理条件

1.受伤害职工在本市参保且已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2.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配置、更换、维修工伤辅助器具或医疗期内(医疗期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康复需在康复医疗期内)需要治疗或康复;

3.工伤医疗记账、工伤康复记账需属于非交通事故、暴力伤害等涉及第三方责任的案件

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方式一:

工伤医疗记账申请和工伤康复记账申请,符合条件的工伤员工(已参保并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受伤后一个月内,或在延长医疗期、工伤复发或评残后继续治疗的医疗期内入院治疗的,且案件不涉及第三方责任的工伤员工),无须在网上申请和经社保部门审核,由医院工作人员当场在医院与我局对接的系统验证身份并核实参数(输入事故编号),系统当场自动核验,可在医院直接记帐。

网上办理方式二:

1、 网上申请: 工伤医疗记账、工伤康复记账、康复辅助器具的安装(更换、维修)、个人申请的工伤康复市外转诊可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并上传相关资料。工伤医疗市外转诊和医院申请的工伤康复市外转诊可由医院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并上传相关资料。

2、 受理: 审核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告知不予受理。

3、 审查: 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在2个工作日内审查。

4、 审批: 工作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5、办结: 完成审批后办结业务。

6、送达: 申请人自行查询或打印办理结果。申请人可在社保个人/单位网页查询到相关结果和原因。协议医疗机构可在与我局的接口系统查询到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准备材料齐全后向就近的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提出工伤辅助器具配置/更换/维修,或工伤医疗记账、或工伤康复记账,或工伤医疗市外转诊,或工伤康复市外转诊的相关申请。

2、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当场受理,资料不齐的予以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3、审查: 对申请材料在2个工作日内审查。

4、审批: 对审查情况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5、办结: 完成审批后办结业务。

6、送达: 《告知书》申请人可在个人/单位网页或自助终端机或医接与社保部门的接口系统查询或打印,也可在发证窗口领取。

申请材料

1.入院通知书或入院证明(医疗或康复住院费用记账申请时需提供)

2.《深圳市工伤保险康复辅助器具申请表》(适用于需要配置、更换、维修工伤辅助器具的工伤职工)

3.居民身份证

4.《深圳市工伤保险康复辅助器具申请表》(适用于需要配置、更换、维修工伤辅助器具的工伤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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