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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转入办事流程

   深圳社保转入办事流程

  外省社保转入深圳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

  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我市参保缴费的深圳户籍人员;

  (2)现年龄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深圳就业,按规定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非临时缴费账户人员;

  (3)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最后参保地在深圳,在广东省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参保人员;

  (4)深户人员在异地有到龄前的缴费记录,但不符合当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或申请延缴的条件,需转回户籍地的。

  (5)其他符合国办发【2009】66号规定,以我市作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人员。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申请人向参保所属的经办窗口提出转入申请

  也可以从我们的公众号获取入口哦:

p>  二、非广东省内户籍人员转入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参保人跨省流动就业并按规定在省社保局参保缴费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在省社保局,且在广东省内参保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临时缴费账户除外);

  4.户籍地为广东省户籍的(最后参保地在外省且当地缴费满10年或以上的非临时缴费账户除外,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才办理户籍迁移的除外)。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深圳银行账户

  3、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原件(由转出地提供)

  4、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现场填写)

  5、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深圳户籍参保人需要提供个人档案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参保所属的经办窗口提出转入申请。窗口受理人员对参保单位提交申请表等资料进行审核,其中存在重复缴费的,参保人需选择退费时段的缴费地,待转移部门完成转移业务后,根据参保人的选择清退重复部分。

  2、审核

  审核符合转入条件,向转出地发送同意接收的联系函,7个工作日。

  3、转出地办理

  转出地接到同意接收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际时间以转出地实际办理完成的时间为准)将信息表、基金转移到转入地。此环节属于特殊环节,转出地社保机构办理,办事时间不纳入承诺时限。

  4、审批

  转出地将信息表、基金转移到转入地,审批通过办理,8个工作日。

  5、结果

  转移办结,记录异地缴费年限。政府承诺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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