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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2020年小一学位申请攻略(材料+流程)

  宝安区2020年小一学位申请攻略(材料+流程)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

  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深圳市户籍儿童;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适龄儿童;

  经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学位类型为第3、6类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均没有本市商品房(含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能查询到的私宅)的证明。

  (3)计划生育信息核验:深圳户籍儿童的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2.非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3)社保证明: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如只购买其中一种,社保不积分);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结束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3.港澳籍儿童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按非深圳户籍儿童参与积分排队。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②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③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④父母社保信息;

  ⑤由深圳市或各区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⑥计划生育信息。港澳籍适龄儿童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也和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的学生一样,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结束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4.台湾籍儿童

  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③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④计划生育信息。台湾籍适龄儿童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也和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的学生一样,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结束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学位类型

  2020年继续根据申请学生的户籍类型和在学区的住房情况,共划分为 8 个学位类型。

  第1类:宝安户籍

  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下同)。

  第2类:深圳其他区户籍

  学区购房。

  第3类:宝安户籍

  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下同)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下同),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

  第4类:非深户籍

  学区购房。

  第5类:宝安户籍

  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不提交无房证明。

  第6类:深圳其他区户籍

  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

  第7类:深圳其他区户籍

  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不提交无房证明。

  第8类:非深户籍

  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积分计算方法

  (1)深圳户籍

  ①居住时间加分:

  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进行加分,居住每满1个月加0.1分。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以证书右侧摘要及附记备注时间为准;提交购房合同的,按产权登记部门盖章日期为准;加分不封顶。提交租赁凭证证明材料的,以办理租赁凭证时登记备案的盖章落款日期为准,加分不封顶;提交特殊住房证明材料的,以社区或所在单位和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显示的入住日期为准,加分封顶5分。

  ②计生情况加分:

  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2分,非独生子女及信息有误(含未登记信息)不加分。

  ③户证情况加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深圳户籍。

  (2)非深户籍

  ①社保时间加分:

  加分分值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参保证明中养老险和医疗险中同时缴纳时间为准,每满一个月加0.1分,补缴的不积分。加分不封顶。

  其中,申请小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另加1分;申请初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6年及以上,其子女为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另加1分。

  ②计生情况加分:

  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2分,非独生子女及信息有误(含未登记信息)不加分。

  ③户证情况加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深圳户籍。

  填报志愿规则

  一、填报规则:

  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网上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小一、初一学位。报名时,按照提供的住房选择所属片区内学校,按照个人意愿选择志愿顺序,不能跨片区选择公办学校(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除外)。

  1、在实行共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在共享学区内可选择多所学校;

  2、在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除可选择所在学区范围的学校外,还可选择被分享的学校;

  3、在实行单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学校。

  二、填报志愿示例

  1. 共享学区:如果A、B两所学校组成共享学区,那么这两所学校范围内的学生,一共可以选择2个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如果A、B、C三所学校组成共享学区,那么这三所学校范围内的学生,一共可以选择3个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以此类推。

  2. 分享学区:如果A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学生可以分享B学校学位,那么第一志愿为A学校,第二志愿为B学校,但是B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学生不能填报A学校。如果A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学生可以分享【B、C学校组合】或者D学校学位,那么第一志愿为A学校,第二志愿可以选择B、C学校组合(因B、C组合属于共享学区,即第二、第三志愿可以选择B和C或者C和B),也可以第二志愿选择D,但是B、C、D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学生不能填报A学校。

  3. 单享学区:只能选择提供住房材料所在学区范围的1所公办学校。

  三、备注

  1、每个志愿选项中含有“放弃该项志愿”的选项,家长根据个人意愿选择,但必须至少选择一个公办志愿才能保存。

  2、民办学校共4个志愿,可在全区范围内选择,不限学区。请家长了解收费及办学情况,慎重选择。

  3、学生家长一定要提前仔细了解网上报名、学校初核、部门审核、录取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学生的积分情况合理填报志愿,以免因志愿填报不合理造成没有被希望入读的学校录取。如因家长选择放弃或选择志愿不合理造成未被希望入读的学校录取,责任自负。

  录取规则

  就读资质审核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才能参与录取。先类别,后积分,积分只在同一类别的申请人之间比较。为确保公平、公正,录取工作由招生系统每班按50人自动录取。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录取。

  1.实行共享学区的学校,招生系统先将申请该共享学区学校的所有学生按照类别及积分的高低顺序排队,然后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进行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尊重志愿”原则按学生类别和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计算机对每个学生所填报的A、B、C ……若干个平行志愿依次检索,首先将学生投给A学校,如A学校没有录取满,则被A学校录取,如果A学校已经录取满,则投给B学校,如此类推。

  2.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先行录取。未能被录取的学生信息自动进入被分享学区的学校,按照学位类型和积分参与排队录取。例如:学生甲第一志愿填A学校,分享学区志愿填报第二志愿B学校,录取时,该生如因为类别和积分未达到,没有被A学校录取,则与填报B学校志愿的其他学生一起,参与排队录取。

  3.实行单享学区的学校单独录取。

  4.因实行共享、分享、单享政策,采用电脑录取,招生系统录取结束并公告录取名单后,如有个别学生放弃公办学位,无法递补。

  5.就读资质审核合格但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类别、积分从高到低排序,四个民办志愿参照公办学校共享学区的做法,按照平行志愿的方式,结合民办学校分流招生计划进行录取。第一次分流工作完成后,如部分民办学校还有空余学位,符合公办就读条件未被录取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到原申报第一志愿公办学校补征集民办学校志愿,各学区教育办组织进行第二次分流,或回户籍地就读。

  申请流程和主要时间节点

  1.家长网上报名(小一:5月18日—5月24日;初一:5月20日—5月26日)

  2.信息初核(小一:5月25日—5月30日;初一:5月27日-6月1日)。

  3.部门审核(小一:5月31日—6月21日;初一:6月2日—6月21日)。

  4.家长核对(小一、初一:6月22日—6月24日)。

  5.部门复核(小一、初一:6月28日—7月12日)。

  6.学位安排与核查(小一、初一:7月13日-7月22日)。

  7.家长查询录取结果(小一、初一:7月23日-7月26日)。

  8.新生报到注册(小一、初一:7月31日前)。

  实施学位房制度的学校名单

  实施范围

  全区所有公办学校,即2020年宝安所有公办中小学实施学位房制度

  学位房信息于每年9月中旬更新。房屋信息是否已经被锁定,可登陆网站查询。

  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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