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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指南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指南

  受理条件

  自愿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申请材料

  1、深圳市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书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即时) 申请人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注册,在线办理自动跳转登录“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自助办理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

  2、受理(即时)申请人完善信息后,系统自动受理

  3、审核(即时) 本人信息已在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库内的,信息系统直接比对身份信息

  4、审批(即时)申请人补充更新相关信息项后,系统比对身份信息通过,完成审批

  5、办结(即时)信息比对核实通过的,即完成实名登记. 本人信息不在数据库内无法直接进行比对核实的,由本人前往户籍地或者居住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

  线下办理流程:

  1、(即时)申请 申请人前往户籍地或者居住地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即时)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材料后,应当当场进行核对。对于材料齐全、属于对象范围的,出具《受理回执》;对于材料不齐全的,出具《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对于不属于补贴对象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回执》。

  3、(即时)审核 审核申请资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4、审批(即时)对材料齐全可当场核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身份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当场核实并出具确认书。

  5、办结(即时) 审批完成后,当场打印领取《未就业实名制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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