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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租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深圳租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受理条件

  温馨提示:如已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城市服务办理此业务。

  “粤省事”小程序入口、“i深圳”APP获取:

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职工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最早可提取的月份不早于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月,且不早于2010年12月。

  3.职工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后可通过自助渠道办理。

  4.职工对房产数量有异议的,可到我市房产查档网点查询实际房产数量并打印其全部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查询截止日期距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30天之内),再预约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

  5.仅有社保存量的职工,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及收款账户前往任一管理部办理存量租房提取。收款账户应为工行、建行、中行、中信、平安、交通、招行七家归集银行的深圳地区借记卡账户。

  6.申请材料中注明“复印件一份”的,表明须留存复印件一份,但部分材料仍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请点击“材料要求”的“其他要求”查看。

  申请材料: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

  居民身份证件

  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授权委托证明材料(委托办理)

  1.委托配偶办理时须提供:

  (1)结婚证原件(婚姻登记地在广东省内的无需提供(如联网查询无法核查的仍需提供));

  (2)配偶身份证件原件。

  2.委托他人办理时须提供:

  (1)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的“租房提取”,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2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3审核:系统当场自动审核。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注:职工本人首次办理前须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详见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业务办事指南。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者银行自助终端通过“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情形选择“发起预约-租房提取”,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 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办理窗口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归集银行网点约360个,遍布深圳市各街道,具体请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gjj.sz.gov.cn/xxgk/ywwd/jctq/)

  更多公积金业务查询及办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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