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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入派出所代管户办理指南

迁入派出所代管户办理指南

受理条件

原户口属家庭户,按本操作指引规定不能自行立户且无迁入家庭户、单位集体户、派出所人才专户条件的,可迁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代管户。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微信号或登陆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网址:http://msjw.ga.sz.gov.cn),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核

对已受理的申请,公安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对申请材料当场进行审核。

4.审批

派出所民警审核后当场作出审批意见。

5.办结

拟迁入地户政窗口当场予以办理户口登记。

6.送达

申请人确认签名,当场打印并领取户口簿,当场办结。

申请材料

1.深圳市户口市内移居申报表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户口簿

3.如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核验《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收取收养登记证明材料

4.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以上就是关于迁入派出所代管户办理指南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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