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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事业单位特设岗位核准办理指南

深圳事业单位特设岗位核准办理指南
受理条件

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急需聘用特殊的高层次人才,经主管部门审核,按管理权限报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省人社厅核准后,可以设置特设岗位,具体如下

1.承担国家或省部重大研究项目或课题,本单位工作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

2.引进获“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本单位相应等级岗位暂无空缺的;

3.符合国家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特设岗位设置具体规定的。

4.其他确需设置的。

深圳事业单位特设岗位核准办理指南

深圳事业单位特设岗位核准办理指南(图源摄图网)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可通过电子公文发起业务)。若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审核表,上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若为市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审核表,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若为各区政府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审核表,经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后,上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2.受理(5个工作日,不纳入承诺办结时限)。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完备性、岗位设置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做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

3.初核(5个工作日)。办理人员对申请材料和岗位设置方案进行初核,符合规定的送部门分管领导进行复核。

4.复核(4个工作日)。部门分管领导对申请材料和岗位设置方案进行复核,符合要求的做出同意该岗位设置方案的决定。

5.报市政府批准(不纳入承诺办结时限)。特设岗位聘用人员的具体工资标准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

6.办结(1个工作日)。符合要求的岗位设置方案予以通过。

申请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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